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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線旅遊”,如何讓人省心又放心?

2015-03-11
来源:解放日报

  本報記者毛錦偉張家琳實習生桂婉舒

  網上付了款,訂好了房間,到酒店後竟被拒之門外;怕排隊厲害,提前在網上買好景點門票,可拿著購買憑證,兌換點卻死活不承認;說好的巴厘島5日遊,結束後算來算去,“不對啊,連頭搭尾只有4天!”……本想開開心心度假過春節,沒想到,卻遇上這些糟心事。長假一過,一些市民紛紛投訴,“吐槽”自己的旅行經曆。無一例外,他們的行程都是通過“在線旅遊”網站安排的。

  數據顯示,在線旅遊市場火爆的同時,消費者投訴也節節攀升:僅今年春節長假期間,本市各級消保委受理的旅遊投訴就達141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2倍。互聯網和旅遊業結合,本該讓出行更方便快捷,怎么反倒成了投訴的“重災區”?

  網站“預訂成功”,不作數

  今年1月4日,王先生通過一家在線旅遊網站預訂了兩晚廣西潿洲島某酒店客房。支付房費752元後,網站顯示預訂成功。春節期間,全家按計劃出行,安心遊玩後去酒店辦理入住手續。沒想到酒店前台告知,王先生並未預訂任何房間。王先生馬上電話聯系網站,網站一圈協調後,酒店表態:“可以入住,但價錢得按當天牌價付。”也就是說,王先生需補足房間價差。無奈,王先生只能貼錢入住。回滬後,要求網站承擔差價,遭拒。

  相較王先生,黃先生的遭遇更鬱悶。2月22日,他同樣在這家網站預訂了標准房間。當晚一家人趕到酒店時,酒店不僅告知他們查不到預訂信息,而且標間也沒了!從當晚7點一直交涉到9點半,花費了近百元漫遊電話費,酒店才松口同意讓他們貼錢消費兩間豪華房間,得以入住。這么一折騰,一家人遊興全無。相關損失卻沒人承擔。

  在141件涉及在線旅遊的投訴中,類似投訴不在少數。消保委專家稱,“這是今年的新現象。”房間明明預訂成功,可酒店卻不承認,問題出在了哪?專家分析,在網站與賓館酒店之間,往往有一個甚至多個“中間商”,中間商拿到了酒店的房間,再批發給網站用於預訂;而用戶在網站預訂的信息,也須通過中間商操作成功。中間環節一多,任何環節發生偏差,都會導致錢付了、房卻沒訂上的情況。如何保證中間環節暢通,是在線旅遊網站亟需解決的管理難題。

  網下“老問題”,網上“新難題”

  春節期間,關於度假產品降低服務標准、行程安排不合理的投訴也為數不少。

  市民張先生通過某在線旅遊網站,報名了其旗下同名旅行社組團的曼穀團隊遊。可遊程中問題不少:如酒店和合同約定不符,星級標准明顯降低;行程縮水,隨意刪減景點;合同上承諾最後一晚提供晚餐,實際也沒提供。張先生和領隊交涉,但對方一直未予處理。回滬後,他聯系網站要求退還相關費用。網站稱:需向旅行社調查後再給說法。雙方推來推去,張先生一氣之下投訴到了市消保委。

  王女士的巴厘島之行,也有同樣遭遇。不僅行程由承諾的5天縮水成了4天,酒店也明顯比約定的標准差了一檔。王女士堅持要在巴厘島把問題解決,溝通中,在線旅遊網站的客服人員先承諾為其調換酒店,但隨即反悔。執拗的她決定,自己重新找酒店入住。回國後,王女士提出要求網站承擔酒店額外的費用,雙方溝通數次,交涉無果。

  消保委認為,旅遊服務質量投訴是行業老問題,如今,這些“老問題”也從實體旅行社蔓延到了網上。但相較投訴的解決過程,以前消費者只需要面對旅行社一家;而如今,本該承擔一門式受理、甚至先行賠付等維權義務的網站,往往逃避責任,消費者不得不和旅行社及網站雙方來交涉,面對雙方的推諉。分析人士指出:在線旅遊網站的售後渠道,明顯不暢通;消費者訴求得不到第一時間解決,從而產生大量投訴。

  條款苛刻惹糾紛

  據市消保委介紹,除上述兩類投訴外,春節期間,產品預訂後取消,消費者承擔過高的“違約責任”,也引發了不少投訴。

  出行前4天取消行程,損失有多大?戴女士用自己的遭遇證實:損失是100%。今年1月27日,她在一家在線旅遊網站預訂了一款遊輪旅遊產品,價格20786元。臨行前4天,她突然有事走不了了。聯系網站欲取消行程,對方告知,“根據網頁顯示的條款,開行前4天取消行程,一分不退。”她氣憤地向消保委投訴:任何費用均未產生,網站憑什么一分不退?

  記者發現,網站的退費條款中,消費者的違約責任相當苛刻。如某在線旅遊網站的“蘇州拙政園+寒山寺+姑蘇水上遊特價巴士一日遊”項目,“預訂須知”內的“違約條款”明確標注:旅遊者違約:行程前3日至1日,收取訂單總費用的60%;行程開始當日,收取80%。而旅行社違約責任則明顯減輕: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訂單總費用的15%;行程開始當日,支付20%。同樣是違約,旅遊者賠付額是旅行社的4倍。另一旅遊網站一款2478元“三亞5日遊4晚海景團”,其“出行須知”稱:出遊如退費,以退費項目旅行社折扣價為依據,均不以掛牌價為准。“折扣價”、“掛牌價”到底屬於什么價?是否意味著旅行社可自行調整退費標准?

  市消保委認為,盡管在線旅遊網站在網頁上寫明了消費者的違約責任,但並不代表相關條款合理。消保委專家認為,一些條款明顯存在加重消費者責任、減輕經營者責任的問題。在線旅遊網站如果不能提供其實際損失的證明,那么,單方面規定如此苛刻的違約責任,就涉嫌“霸王條款”。

  記者手記

  “玩任性”還要重規則

  近幾年,在資本市場的積極介入下,在線旅遊企業風生水起,發展迅猛。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3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去年12月,在網上預訂過旅行與度假產品的網民規模達2.22億,較2013年底增長4096萬人,增長率22.7%。不過與此相伴,消費者投訴呈上升趨勢。

  雖然旅遊電子商務代表著旅遊產業轉型升級的發展方向,但技術升級不代表服務可以降格,在實力雄厚的資本市場支撐下,你可以“玩任性”,但規則還是要遵守。在“為遊客服務”這一旅遊業核心價值觀之下,如何讓在線旅遊市場健康發展,讓客戶享受網絡預訂便捷的同時,也享受到高品質服務,值得業內深思。

  另外,隨著在線旅遊網站規模的擴張,其產品涵蓋了機票、賓館、景點門票、度假產品等各類產品的預訂,越來越豐富多元。攤子大了,網站必須做好精細化的管理。服務首先要給消費者放心感,互聯網的方便、快捷才能得到更好展現。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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