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33

“群眾團體退出財政供養”可以一試

2015-03-12
来源:光明网 作者:何勇海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張泓銘建議,群眾團體應退出國家財政供養。他認為,群眾團體可以承擔群眾組織自治管理的職能,但不能承擔政府管理的職能,否則就是越位。在他看來,這些群眾團體包括工會、婦聯、僑聯、台聯、工商聯、殘聯、文聯、科協、作協、對外友協等社團。“群眾團體千千萬萬,只讓某些群眾團體享受財政供養,是納稅人接受不了的。”(3月9日《北京青年報》)

  在我國,群眾團體確實眾多,用張泓銘委員的話來說,“群眾團體千千萬萬”。這其中,確實有大量群眾團體是需要財政供養的,壯大了財政供養規模,加重了財政負擔,給廣大納稅人增添了不小負擔。比如在上述新聞中,張泓銘就指出,財政部網上公佈的“2013年全國公共財政支出決算表”表明,群眾團體事務支出222億元多,比當年全國“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和“援助其他地區”兩項支出之和還要多21億元!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

  在我國,財政供養人員本來就挺龐大。據《鳳凰週刊》2013年報導,中國的“吃公糧”人口僅截至2009年就已超過5700萬,這個數位已經逼近英國人口規模,並且還以每年超過100萬人的速度遞增。當年3月17日,李克強作為新一屆政府總理,在談及未來財政收支時表示,未來財政收入再保持高增長態勢已不大可能了,但民生支出是剛性的,不能減,只能增,那就需要削減政府的開支。如何削減政府開支?讓群眾團體退出財政供養,應是一策。

  讓群眾團體退出財政供養,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係,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就有必要對財政供養的群眾團體予以分類改革,像工會、婦聯等代表、維護、服務各界群眾的群眾團體,可仍然實施財政供養,像僑聯、台聯、工商聯、殘聯、文聯、科協、作協、友協等社團,則可退出財政供養。

  那麼,該怎麼退出?一個方向是,將一些財政供養的、沒有多少實質工作可做的群眾團體解散,將其職能併入相關政府部門,免得讓一些“吃財政飯閒人”的借此“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觸及一些人或團體的飯碗,消滅一些人或團體的“神仙日子”。另一個方面則是,推動一些能夠自籌資金的群眾團體真正走向市場,自尋活路,依法自治,政府對其自籌的一切費用和結餘實行免稅,使其不再繼續依賴財政“大鍋飯”。

  當前,為削減政府開支,政府在嚴控樓堂館所的建設,在大力抑制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等三公消費乃至其他因公消費,在全面減少領導職數、清理“吃空餉”……接下來,恐怕還得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契機,清理、改革爭吃“財政飯”的群眾團體,這一點,也是減少財政供養負擔的實質所在。(何勇海)

 

[责任编辑:罗强]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