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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機制 嚴懲暴徒

2015-03-14
来源:香港商報

  戴子熙

  本港連續多個周日都出現反水貨客暴力示威行動。昨天又有網民聲言要在明天繼續發起所謂的「光復」行動,範圍更會擴大至五個地區。這些反水貨客行動接連發生,而且行為一次比一次激進和暴力,除了反映少數港人對水貨客的包容已達臨界點,也凸顯了本港的法律實在過於寬松。當局有必要采取相應的措施,阻嚇反水貨客暴徒。

  暴徒風險代價不高

  近年龐大的水貨客壓境,令本港一些地區街道擁擠,一些原本屬於本地人的社區也一一消失,部分港人心理上抗拒甚至反對水貨客,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連續多個周日的反水貨客行動,卻越來越走向激進和極端。尤其是剛過去的周日,連一些土生土長的港人也身受其害,不斷被示威者辱罵。事件發展至今,已經不是簡單的反水貨客,而是這些人有否尊重法治的問題。當局和社會對這個問題不能坐視不理。

  根據本港法例,示威者指罵及推倒途人,明顯觸犯了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普通襲擊罪。而在網上召集群眾去各個地方,最終引發混亂,則觸犯了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兩條罪行均會面臨一定的判罰。但一些反水貨客的示威者不但不加理會,其示威手段反而愈趨激進,箇中原因頗值得當局深思。

  筆者不否認部分反水貨客人士有其一套理念,但感性的畢竟是少數,對參加抗爭運動的成本與代價作理性分析的參與者,仍然是占多數的。筆者沒有判斷錯誤的話,這些人之所以采進激進手段違法抗爭,是因為他們認定這些行動的風險與代價并不是很高。

  檢控機制待檢討

  首先,不少律師認為示威者的行為犯法,有可能會被判入獄。但從近年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決來看,縱使警方起訴這些人士,最終很有可能只會是輕判了事。當大部分示威人士都相信違法的代價不高時,他們自然不會輕易放棄激進的抗爭手段。更何況,搞事者只要爭取社會一部分激進派人士的支持就足夠,近日社會各界齊聲譴責他們的暴力行為,這些批評的阻嚇力作用實在有限。

  其次,按照程序,警方要就「非法集會」向示威者起訴,必須由律政司拍板。在整個起訴以及宣判的過程中,是相當漫長的。縱使法院日后最終對他們判囚,市民對示威者的犯法行為也一早已經忘記得一乾二凈。這往往也令一些滋事者產生一個錯誤的觀感,以為鬧事后可以逍遙法外,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連日來,本港社會各界紛紛開腔譴責上周日的反水貨客「光復」行動,要求警方嚴懲暴徒,繩之於法,維護社會安寧。這些意見點出了問題的核心,但并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建議。筆者以為,社會各界有必要反思目前的法律懲罰是否太輕,以及檢討檢控機制,如加快檢控程序,以發揮更大的阻嚇作用。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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