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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曲事實無助標時立法

2015-03-26
来源:香港商報

   文/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工聯會理事長 吳秋北

  上星期,標時會召開第11次會議,主席梁智鴻在會後指出,勞資雙方對立法規管工時達成共識,但不認同「一刀切」訂明工時水平,建議強制「僱傭合約」列明僱員工時、用膳及超時等安排。個別政客隨即把這項建議歪曲為標準合約代替標準工時立法,發表「建議形同騙案,形同將工時長短交由僱主及僱員自決,甚至令長工時與無償加班得到合法保障」等一類駭人聽聞的假話,背景動機骯髒。

  歪曲事實非工人之福

  長期關心標準工時立法的朋友都知道,標時會成立之目的,就是就標準工時立法;標時會除進行了超過1萬個樣本的大規模調查外,同時召開了超過40場的不同界別諮詢會聆聽各界意見,並收到來自不同界別持份者的意見書。此外,委員當中,12位是現任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資方委員,其餘11位委員,分別各有1位來自勞工界及工商界,以及分別各3位來自學術界、社會各界以及政府。精明的勞工階層,委員們這麼具廣泛代表性,工作這麼仔細,政客口中的「騙案」容易做得成嗎?

  學界委員蘇偉文教授指出﹕「現時坊間對標時會存在嚴重誤解,須強調現時提出的並非一個方案,而是一個框架、討論的起點,並非最終共識。」他表示:「理解勞工界的憂慮,但在標時會仍未確定細節,例如工時有沒有準則、上下限之際,便提出批評,並不公道」,「寫明工時合約的建議,不是中期報告,而是討論過程中有火花及不同意見。」另一委員莊太量教授同指上述建議並非最終定案,是根據早前委託顧問所做有關勞資雙方的調查所得。他指調查顯示,勞資雙方對標準工時立法仍有分歧,但對合約安排意見較接近,故以此為方向,又指日後仍有很多準則要討論,如超時補水等。學者意見,值得尊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亦先後表示政府及標時會從來無意以標準合約代替標準工時立法。

  立法是共識 勞界應團結

  梁智鴻表示,目前取得的共識就是一定要有規管工時的政策,並且用法律規管,但因為各行各業情況不同,一刀切的做法不可行。如今僱主既然肯立法,立法形式卻非「一刀切」,勞工代表應該順著追問:「不要一刀切立法,那你想切多少刀呢?」標時會根據過去一年的大型公開諮詢和大規模調查研究結果數據,整理出四大規管方向進行討論,即:一、以薪金水平劃線,在水平線下,訂立法定標準工時;二、優先處理六大長工時行業的工時規管(包括飲食、零售、物業管理、陸路運輸、安老院舍和洗滌及乾洗服務業);三、規定清晰僱傭合約(包括立法規定合約須清晰涵蓋工時、休息日、飯鐘、加班和補水比率等元素的最起碼標準);四、在行業三方小組訂立各行業的標準工時(有關行業可能有較多自僱、專業性較強等特性,一如外地的相關可行做法)等。標時會內各方都認為,以不同的方式規管工時,可以做到「積小進為大進」,就有更大機會達到將標準工時立法的最終目標。這才是勞工界兄弟姊妹需要團結一致、同舟共濟地努力爭取的具體細節。

  任何法例的制訂,除了針對立法的目的,尤其要顧及執行的可操作性,這是一般的常識。在此,我懇請大家認真看看標時會網頁內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及會議文件,當有助認清事實真相,不被蒙騙。

  明明不是把「合約工時」混淆作「標準工時」,但個別政客仍然故意曲解,以達到在螢幕前表演、爭奪道德高地、「扮好人、撲選票」之目的。只管老謀深算地看著自己的票箱,選擇犧牲廣大勞工階層利益,不會贏得廣大勞工階層的尊重支持!個別以勞工界代表自居的政客,如果繼續毫不理會各業工人的不同特性和實際需要,脫離群眾,徒用口去講權益,不但無助凝聚共識爭取達到目標,更只會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政客自以為是,寧願只求一步到位、選擇寸步不前,最終勞資雙方落得翻枱拉倒,改善工人權益目標毫無寸進,這才是曲線、甚至是實質上「出賣工人利益」。這種發展情況,值得大家認清和監督制衡!

[责任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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