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上,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表示,回歸近18年來的經驗表明,基本法賦予香港自治權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地方政權所能獲得的最大限度的高度自治權。香港基本法運行是成功的,可以安定人心,為未來發展作出長遠規劃。
王振民在發表《基本法下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主題演講時表示,從基本法不難看出,中央賦予香港的自治權是史無前例的高。基本法對特區自治權做了詳細規定,比如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特區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的權力、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力等。從1990年香港基本法誕生開始,過渡期7年加上香港回歸18年來的實踐證明,基本法是一部很好的憲制法律。
基本法是香港「出生紙」
王振民表示,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對比中央與內地各省市、自治區和直轄市的關係,有其特殊性和共同性。過去,一直強調特殊性,即「兩制」。但實際上,「一國」是「兩制」的基礎和前提,堅持「一國」才能堅持「兩制」。香港特區和內地其他地方一樣,都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使用相同的國旗、國徽,維護祖國統一,這是一條底線。
他說,中國任何一個地方實行什麼制度,都是由中央決定的,比如上海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儘管決定的內容不同,但決定權屬於中央。比如,香港特區的創始權在中央,如何建立,如何籌備,實行什麼制度,這都是中央決定的。
在立法管治權方面,他強調,這作為中央行使特區創始權的一項內容,表現在制訂基本法的權力在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基本法最終解釋權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不是香港立法會通過的,而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基本法是香港的「出生紙」,是中央如何管理香港的操作守則,也是特區政府正常運作的操作守則。
基本法充滿了生命和愛
研究基本法逾20年的王振民感性地表示,這部憲制性法律的每一句措辭,每一個條文都充滿了生命。他的導師、朋友中不乏參與起草基本法的學者,他親身感受到大家對香港的深切感情,「是一種命運共同體的感覺,祖國山河從地理上把內地和香港連接在一起,憲法和基本法則從法律上把兩地連接在一起,這種聯繫將會越來越緊密」。
他說,即使重新制訂基本法,也絕對不會有比現時的更好,因為基本法「前前後後、左左右右都充滿愛」,顯示了中央對香港的殷切關懷和全國人民關心香港的濃濃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