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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狠批家族式贪腐:一抓一窝

2015-04-13
来源:中国军网

  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讲话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领导干部来说,好家风是好作风的营养剂,家风正则作风淳;坏家风是坏作风的催化剂,家风不正则很容易导致作风不正、为官不廉。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齐家”是维系“修身”与“治国”的精神纽带,居家正方能居官正。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我国自古以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外国也有社会学家认为:善恶在任何地方都不如在家庭中更具有感染性,在此榜样的力量更为有效,人们从父母那里得到的要传承给自己的儿女,善和恶的因子都具有遗传性。

  好家风是阳光,呵护幼树可参天;坏家风是恶土,好种也会长歪苗。从近年来曝光的腐败案件看,不少“老虎”“苍蝇”的背后,都呈现出家庭式甚至家族式贪腐的特征,一查就是一串,一抓就是一窝。刘铁男是“老子办事,儿子收钱”,苏荣是“一人当官全家涉腐,一人落马牵出全家”。这也从反面告诫我们,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关系到能否守住清正廉洁的大事。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清廉是从政的“护身符”,也是给家人最好的馈赠。领导干部关心家人、帮助亲人都是人之常情,但不能让亲情凌驾于原则之上,更不能搞“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一套。林则徐说过:“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如果有谁铤而走险,等待他的必将是政治上的身败名裂、经济上的倾家荡产、思想上的后悔莫及。

  好家风也是一面明镜。周恩来为家人立下“十条家规”;朱德引导子女要“接班不要接官”;彭德怀教育侄子“近水楼台不得月”。他们没有留给后人家财万贯,却为后人留下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家风。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不但子孙为之自豪,世人也为之敬仰。

  “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愿领导干部能保一生廉洁给自己,送一份幸福给家人,树一方口碑给群众。(作者单位:武警广东省总队)(中国军网)

被曝光的“贪腐父子兵”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在贪腐案中,通过子女配偶四处敛财的腐败行为已经日渐增加,“这是一种更大的腐败”。以刘铁男案为例,“首先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到配偶或子女身上,如果‘打铁自身硬’,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父子“同朝为官”

  2012年8月,安徽省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一案判决。张治淮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冬被判无期徒刑。

  自2002年起,张治淮开始担任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一年后,张冬大专毕业,便成为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长,负责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工作。2006年初,张冬被提拔为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此后父子形成家族贪腐集团。

  父子“官商勾结”

  相对来说,更常见的情况,是父与子“一官一商”,或者父亲通过儿子收受贿赂。

  2011年,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海波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与此同时,其子程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其弟程海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0万元。冻结、扣押在案的相关财产及物品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法院一审查明的事实是,1997年至2009年期间,程海波利用担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业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程海良、程高收受李加祥等19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61万多元。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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