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25

P2P被指存非法集資風險:全國線下理財公司超2萬

2015-05-0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王瑩

  [“投資者在明知道犯罪分子從事非法集資的情況下,依舊選擇相信,原因在於他認為犯罪分子可以騙到更多的錢,並且自身可以在泡沫破滅之前逃出騙局。”]

  P2P是什么?目前仍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為其下一個精准的定義,尤其經過“中國本土化”的P2P群體更是呈現了非標准化的發展態勢,表現之一即為對接了不同資產、嫁接不同的傳統金融模式的平台均進入了這一大軍,同時在理財市場日趨火爆的今天,線下的理財平台也風起雲湧,保守估計已經在2萬家左右。

  隨著行業的非規范性增長,投資者、從業者、監管者長時間詬病的“非法集資”風險,隨著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銀行、住建部、證監會等11部委的聯合整治再次被推向關注焦點。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一“毒瘤”在投資者和平台運營者之間的利益拉扯間呈現了新的特征,即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投資者在一定程度上成為非法集資犯罪分子的幫凶,加大了規避行業風險的難度。而在市場環境不斷變化、監管理念不斷更迭的過程中,備案制也漸漸成為行業呼聲最高的“可行”的監管方式。

  揮之不去的非法集資風險

  非法集資始終是P2P網貸行業最大的痛點。有媒體報道稱,在過去的2014年,P2P網絡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發案數、涉案金額分別是2013年的11倍、16倍。

  P2P網貸行業的發展路徑和基因決定了其同民間借貸存在著分不開、割不斷的聯系。從目前的行業表現來看,更多的區別在於“線上和線下”,而P2P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調侃為民間借貸的“線上化”。

  “這幾年,個人感覺非法集資的確呈現蔓延趨勢,越來越多的人參與進來,但更多的是針對線下理財平台。”國誠金融CEO王建章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王建章表示,非法集資是行業紅線,但是公安機關一旦查處起來卻要面臨難以界定的尷尬局面,而這背後的原因則來自非法集資被害者呈現了較為明顯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也稱人質情結,即在犯罪的過程中,被害者對施害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協助施害者進行犯罪。

  “投資者在明知道犯罪分子從事非法集資的情況下,依舊選擇相信,原因在於他認為犯罪分子可以騙到更多的錢,並且自身可以在泡沫破滅之前逃出騙局。”王建章表示,投資者為了個人的利益並不願意指證犯罪分子。同時,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更多轉化為結果導向,即公安機關只有在該筆借款的返款日沒有履約產生逾期的時候才會出面。

  花樣翻新

  “線上可統計的P2P平台約為2000家,但是線下的才是瘋狂的‘主體’,保守估計全國線下理財公司有2萬家以上。”一名資深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不同於線上尚存在一定透明度的P2P平台,線下的信息不透明現象極為嚴重,造成公安機關較少采取在非法集資初期主動出擊的行為。

  某網貸行業觀察員表示,除龐氏騙局外,非法集資所表現的行業現象仍十分“豐富”,如先行歸集資金的資金池模式、對接平台自營項目的自融模式、虛假標的的期限錯配模式等。“理財產品已經成為非法集資的‘合法’外衣,而這層打包並不精美,甚至很劣質。”上述行業觀察員說。

  “行業中最高的壞賬率甚至可以達到60%,而這還是在動態的統計下,因為仍有一定新資金流入,靜態壞賬率簡直‘無法直視’。”某P2P平台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牛市抽血、行業壞賬率居高不下都讓更多的平台存有進入“非法集資”怪圈的動力。

  上述負責人表示,股市對於P2P經營風險影響已經在逐步顯現,對於同樣定位為高危理財方式的P2P和股市,在牛市激勵下,對於收益回報擁有更高期望的投資者,對於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額度較大的“種子用戶”,逐步下滑的P2P平台收益率已經無法滿足其需求。“P2P變成了一種風險和收益不對等的理財方式。”該負責人表示。

  對此,王建章稱,平台的應對措施是減少借款者的開發速度,使其匹配已經呈現下降態勢的資金淨流入速度。“按照去年的計劃,國誠金融今年的放貸目標為20個億,但是從目前的發展來看,這一目標將被調整為12億至15億。”王建章表示,這是市場對平台的壓力測試。

  備案制呼聲起

  日前央行表示,目前正在牽頭起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擬對不吸收存款的放貸業務實施牌照管理,明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法律定位和市場准入資格,規定業務規則和監管框架,明確地方政府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職責。

  這一說法,被解讀為“P2P或將實行牌照化管理”。此前監管層曾為P2P網貸行業劃定四條紅線,其中之一為明確P2P機構應定位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假設P2P平台嚴格按照紅線標准從事業務,那么P2P未來的發展態勢應該為信息中介,平台並非放貸機構,因此在此范圍內,不能解讀為實行牌照化管理。

  但是一名資深法律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目前P2P的界定含義較為模糊,對於“非存款類放貸組織”這一詞不能完全從法言法語狹義地理解。“無論是P2P還是股權眾籌,甚至電商平台,在做信用的同時都要提供信息。信息和信用並非平行概念,信息是基礎的一級概念。”該律師表示,這一規定覆蓋范圍包含了P2P,但並不僅僅指P2P。

  “牌照管理”雖然再度成為焦點,但是卻並不被看好。王建章表示,牌照管理的可能性並不大,目前金融業“去牌照化”是大趨勢,如果繼續實行牌照管理似乎違背“市場化”的“主題”。“從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可以看出,目前相關機構正在極力降低百姓對於政府兜底的預期。”王建章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只有當平台公信力提高到國家認為值得發牌的時候才是“發牌日”,但現實是,目前行業所暴露的問題尚無解。

  隨著行業的不斷壯大,監管呼聲也越發強烈,在牌照制尚未走通之前,備案制成為目前監管方式的主流。所謂備案制即平台在建立之初將相關詳細信息上報給工商等部門進行備案,並在平台運營過程中定期反饋真實數據。

  某P2P平台負責人表示,備案制背後承載著兩大利好,一方面提高平台的市場公平度,另一方面減輕投資者的“盲目性”。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