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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通緝令2號疑犯被遣返回國

2015-05-10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昨日,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被遣返回國。這是中國「天網」行動開展以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取得的重要戰果,也是公開曝光百名外逃人員後遣返的重要案犯。

  中新合作追逃追贓

  昨日15時29分,遣返回國的李華波被檢察官和警員押解走出機艙。他在之前公開曝光的百名外逃人員紅色通緝令中排名第二。

  2006年至2010年間,李華波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先後多次騙取鄱陽縣財政局的基建專項資金共計9400萬元人民幣,並將個人分得的約7200萬元贓款中的2900餘萬元轉移至新加坡,其餘款項用於到澳門賭博、個人消費等。2011年1月,他潛逃至新加坡。

  案件發生後,中央多部門組成工作組,先後8次赴新加坡進行磋商。中方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向新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提供有力證據,由新方凍結了李華波涉案資產,對李實行逮捕、起訴。

  2014年7月,李華波被新加坡法院以三項「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判處刑期15個月,並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被遣返回國。而昨日16時,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檢察人員對貪污犯罪嫌疑人李華波依法訊問,隨後向其宣讀了上饒市人民檢察院逮捕決定書。潛逃4年的李華波終被依法逮捕。

  李華波案件是中新雙方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踐行《北京反腐敗宣言》開展追逃追贓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國檢察機關偵查人員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證、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李華波被遣返回國再次證明「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絕不是一句空話。

  13家被巡視單位曬「整改清單」

  另據中新社報道,中央去年第三輪巡視的13家單位整改情況昨於中紀委網站曬出。

  2014年11月至12月,中央巡視組對環保部、文化部、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中石化、中國海運、南方航空、華電集團、神華集團、東風汽車、中國船舶、中國聯通、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等13個單位進行了為期1個月的專項巡視。在隨後問題反饋中,12家單位因紀檢監察機構監督不力被中央巡視組直接點名,問題多涉及監管問責偏軟偏輕、監督機制不健全等。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13家被巡視單位切實抓好整改,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果斷推出:南方航空、中國聯通、神華集團三家單位直接向紀檢崗位「動刀」,對失職失察的紀檢幹部給予問責。除此之外,各單位還通過增加編制、清理紀委書記兼職、紀委書記專職化等方式,進一步增強紀檢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裸官」清理工作仍在進行中,此輪巡視的整改情況通報中通報了中國聯通、南方航空等單位的「裸官」清理工作,其中明確清理裸官至少24人。

  有評論指,巡視組在巡視過後要跟蹤整改情況,對已巡視過的地方或部門殺個回馬槍,開展「回頭看」,看看問題是不是通過整改真的改好了。可見,一紙整改通報並非代表「一勞永逸」,巡視監督絕不是一陣子。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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