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何加祺报道:消委会去年共接获177宗有关家居装修工程的投诉,当中有投诉人投诉工程出错的地方多不胜数,包括大门方向安装错误等,更自行安装超出合约数目的电掣,不但没有预先知会投诉人,更要她支付额外每个电掣的费用;亦有投诉人指工程因安装出错而令完工日期两度延迟,更反被公司追收尾数。消委会提醒市民,必须在工程开始前,在合约订明所有条件、规则,以保障自己。
装错大门乱加40个电掣
近年本港多了不少人进行装修工程,消委会指,去年共接获177宗有关家居装修工程的投诉,当中112宗与工程服务质素有关、23宗与价格、收费争拗有关、16宗则与工程延误有关。其中有投诉人张小姐表示,经朋友介绍下委托B公司进行全屋装修,合约列明2014年8月15日完工,费用为17万元。而消委会於10月接获她的投诉,指工程错漏百出,包括:热水炉接驳水喉不合安全规格、分体冷气机托架用料单薄、水龙头及全屋铝窗因安装不当要重新再做、大门方向安装错误等,以致入伙无期。
她又指,已按合约向该公司分期支付了16万元,不但「执漏」工程却不了了之,该公司反而向她追收不合理费用,如在工程前双方同意使用较大的地砖,但验收时公司却表明,工程费用只包1尺乘1尺的地砖,需要张小姐补上数万元的人工费。另外,她又说该公司在合约上表明费用已包括翻新更换电路线及掣头,但没有说明数量或提及任何费用,其后她发现全屋新造了40多个电掣,超出合约包含的25个,公司要求她支付额外每个电掣1000元。
后来,由於张小姐所订造的家俬已不能延期送货,故与公司达成共识,公司愿意即时清走单位杂物,而她则自行找其他公司「执漏」。
另一个投诉人马先生委托C公司以16万元为其500尺单位装修,但合约没有订明交楼日期,他认为约需3至4个月便可完工,但工程期间的工作不断出错,「执漏」工作亦做得马虎,令完工期一再延迟,最终工程耗时10个月才完成。
他指,工程期间已分期支付了11.3万元,但因该公司的「执漏」工作未做妥已向他追收8万元尾数,当中更有款项不清,其中由公司代购的电器并无单据,故拒绝支付,便向消委会投诉。最后该公司愿意将尾数降至5万元,而马先生亦表示愿意考虑。
消委会提醒市民,动工前应先订立详细的合约,除完工日期、工程项目、保养及厘定保险责任外,亦可要求订明一旦工程延误的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