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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泰簽署克拉運河合作備忘錄”的背後

2015-05-20
来源:新華網

  19日,一條有關“中泰簽署克拉運河項目合作備忘錄”的報道登上國內各大網絡媒體頭條。所謂“中國利用克拉運河破解馬六甲困局”的說法讓不少網友大為興奮。

  讀完這條報道,感覺克拉運河建設似乎開工在即。那么,媒體相關報道是否屬實,所謂的“中泰簽署克拉運河合作備忘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消息來源引發質疑】

  記者調查發現,這一消息最早由台灣《中時電子報》於18日報道,之後被大陸媒體紛紛轉載,迅速形成網絡熱點。

  《中時電子報》的報道稱,“中泰兩國在廣州簽署‘克拉運河’合作備忘錄,讓這項延宕10年的世紀大工程向正式開工跨出一大步”。然而,《中時電子報》援引的消息源是寧波海事局官方微博於15日發布的一條消息。對此,有網友質疑,這一重要消息為何由寧波海事局通過微博發布。

  記者19日上午在寧波海事局官微上並沒有找到這條微博,隨後聯系到寧波海事局負責官微運營的一名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官微確實曾經發過這一消息,但事後感覺內容敏感,所以刪除了。此外,寧波海事局並不是消息的直接來源,而是轉載了《南方日報》的報道。

  【簽字現場無官方人士】

  經過一番搜索,記者在《南方日報》網站上找到了一篇題為《泰國克拉運河項目合作備忘錄在穗簽署》的稿件,發布日期為14日。

  稿件說:“日前,泰國克拉運河研究和投資合作洽談會在廣州舉行,會上簽署了泰國克拉運河項目合作備忘錄…… 據龍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介紹,開鑿修建克拉運河不僅將惠及廣東、福建、上海、江浙等沿海地帶,更有助於中國加強與東南亞、中東、非洲、歐洲各國的貿易往來,助推我國‘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據泰方有關負責人介紹,項目將為泰國民眾創造可觀的就業機會。”

  從報道中可以判斷,簽署備忘錄的雙方應該是“龍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與所謂的“泰方”。

  記者聯系到一名當時在簽字現場的人士。這名人士說,會議現場當時沒有官方人士出席,有名為“泰國運河國家委員會”的泰方出席。

  這名人士結合自己在現場的觀察判斷:“這個合作就是一個非常前期的東西,沒有實際開工,也沒有內容。”

  隨後,記者聯系到“龍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一名姓林的負責人拒絕回答記者一切問題,包括泰方具體情況,甚至企業任何具體信息,均以“不好意思、不清楚”為由搪塞。

  當記者追問合作備忘錄的具體內容時,他回答說:“這是國家絕密,不能告訴你”,隨後以有事為由掛了電話。

  記者在廣東工商局官網上查詢“龍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結果顯示:字號“龍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在廣東省范圍內暫未被使用。

  【中國駐泰使館否認】

  針對被傳得沸沸揚揚的“中泰兩國在廣州簽署克拉運河合作備忘錄”的消息,中國駐泰國大使館19日表示,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迄今為止沒有參與關於此項目的研究和任何具體合作。

  中國駐泰大使館回應說,注意到了關於克拉地峽的消息,據中國駐泰使館了解,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迄今為止,沒有參與此項目的研究和任何具體合作,也未就此問題發表過任何立場。

  有專家表示,近年來,有關克拉運河項目的說法曾多次傳出,但迄今為止,這個所謂的項目均是“子虛烏有”。(特稿)(王攀 楊舟 李穎)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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