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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巴巴搶注“海淘”商標 跨境電商驚險

2015-06-01
来源:钛媒体

  阿裏在商標爭奪上可謂是得心應手,高人一籌。最近,又有鈦媒體作者中的商標專家發現,“海淘”這個商標也已被阿裏奪下,且初審通過進入公示期。然而,公示期內的商標迅速嚇壞了京東,京東趕緊起來去異議了??但異議會有效嗎?如果阿裏最終奪下海淘商標,也就意味著,京東、唯品會、聚美優品或將被迫停止海淘業務,所有的跨境電商都要小心嘍~~~

  具體關於“海淘”商標怎么回事,看看鈦媒體作者孟潭強大的挖掘機能力:

  當前海外代購日益火熱,跨境電商已然成為一個單獨的細分行業,不僅已有的電商巨頭砸重金布局,更有眾多新興關注於跨界電商的創業公司頻頻獲得大手筆風險投資支持。“海淘”當仁不讓的成為近兩年最流行的商業模式之一。

  2015年5月20日的商標公告中,儼然出現了阿裏巴巴第35、16、9類三個“海淘”商標的初審公告。

  其中第35類“海淘”商標指定使用在廣告、計算機網絡上的在線廣告、商業信息、為消費者提供商業信息和建議、商業管理輔助、替他人推銷、市場營銷、職業介紹所、將信息編入計算機、數據庫、會計、尋找贊助等服務項目。

  第16類“海淘”商標指定使用在紙帶、期刊、雜志、報紙、文具、繪畫材料、教學材料、照片、海報、印刷品上。

  第9類“海淘”商標指定使用在計算機軟件(已錄制)、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算機存儲裝置、智能卡(集成電路卡)、電子出版物、數據處理設備、電子公告牌、網絡通訊設備、自動廣告機、收銀機上。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如果在2015年8月20號之前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將予以核准注冊。

  阿裏巴巴是如何可以注冊下“海淘”二字的商標呢?

  資深商標專家、原商標評審委員會資深審查員、權大師合夥人徐清女士表示:商標法規定,僅以本商品或服務通用名稱作為商標的不得注冊。針對“海淘”一標而言,“海淘”是人們對近兩年興起的海外/境外網購的稱呼,是當下極具爆發力的國民消費模式代名詞。

  雖然目前同業經營者多以“海淘”作為自己網站和搜索條件的關鍵詞,而廣大消費者也熟於通過“海淘”二字來定位個人需求。但由於商標審查的嚴謹性,使得審查員在判定一商標是否為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其需要嚴格依法審查。

  根據商標審查標准的定義,通用名稱指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規定的或者約定俗成的名稱,包括全稱、簡稱、縮寫、俗稱。在實際審查操作過程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有據可查,但約定俗成較難判斷。

  徐清估計,審查員在審查過程中可能沒有在相應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中發現明確的“海淘”二字,對於約定俗成條件的使用又是非常慎重的。

  另外,“海淘”也可能屬於在注冊申請日以前尚具備商標可注冊性(商標顯著特征),但隨著業內廣泛持續使用而淡化退變為行業俗稱的商品或服務名稱的情況,使得該商標在提交注冊申請之時或進入初審公告以後其可注冊性已經存在挑戰。

  考慮到以上種種可能,審查員初步核准這三個商標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依據商標法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如果審查員判斷存在缺陷的話,第三方利益相關人可以在該異議救濟期提供充足理由和充分證據絕地反擊。

  然而,一旦這三個商標予以核准注冊,依據商標法對於注冊商標的保護規定,商標注冊人對其已注冊商標在法域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排除他人在核准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標或者易產生混淆誤認的近似商標,以及排除其他給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的情形。

  如果這樣,電商界將面臨一個比2014年“雙11”商標事件更大更具威脅力的商標事件。現在所有的跨境電商,無論是現有京東、唯品會、聚美優品、亞馬遜、還是新生業態,沒有阿裏巴巴的許可,再也無法在互聯網廣告、宣傳海報、web軟件、APP軟件等阿裏巴巴核定注冊的商標或服務中使用“海淘”二字。“海淘”二字將在電商領域被阿裏巴巴壟斷,阿裏巴巴也將喜大“獨”奔。

  不過,據悉,阿裏一位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負責人及時發現了“海淘”商標的初審公告,並明確獲知對該組商標提起異議的期限,於是第一時間遞交了對“海淘”的異議。

  由此可見,目前的互聯網公司,特別是阿裏巴巴已經非常嫻熟地使用知識產權出其不意地阻擊競爭對手的商業計劃。

  究竟是阿裏利用海淘商標阻擊對方之路成為泡沫,抑或是京東、唯品會、聚美優品等跨境電商被迫停止使用“海淘”二字開展業務,再或是阿裏“大度”宣布“分享”“海淘”二字商標,我們拭目以待異議結果。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這個異議結果對每一方都會帶來巨大的影響,必定會成為互聯網行業以及商標行業又一個裏程碑式的事件。

  回想阿裏巴巴2014年的雙11事件,實際上,阿裏巴巴的競爭對手一直在委托傳統知識產權事務所對阿裏巴巴的商標進行預警跟蹤。但由於傳統事務所手工檢索和人工篩查方式(每周一國家商標局會發布一期PDF文檔,包含大概20萬條左右當周進入初審公告程序的商標申請,並指明這些商標的異議絕限期,傳統事務所人工下載商標初審公告,人工檢索並篩選出認為對委托方有影響和價值的商標信息),使得阿裏巴巴的雙11商標成為了漏網之魚,最後導致了該競爭企業雙11電商宣傳的被動,被迫重新經營一個自己的特有的“狂歡節”,以對抗雙11。

  權大師利用技術手段,在商標初審公告的4小時內就可以解析出全部的商標公告信息。用戶利用權大師實現了一鍵式隨時隨地地監控到競爭對手的商標初審情況,為第一時間采取精確阻擊手段提供決策依據。

  對於企業而言,如果你的競爭對手已經在充分利用這些新興的知識產權工具助力自身的商業決策,而你卻依然無視或淡漠這類新型的知識產權工具,那么你就好比是以“刀槍不死”符抗擊英軍真槍實彈的義和團“勇士”了。(本文獨家首發鈦媒體,作者:孟潭)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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