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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IT工程師40天被騙1127萬

2015-06-03
来源:南方都市報

  昨日,深圳警方展示查獲的電信詐騙作案工具。南都記者劉有志 攝

  ◎“公安”、“檢察院”輪番致電,受害人曾長期駐外工作不熟悉此類詐騙

  ◎大陸印尼警方聯手在巴厘島抓獲39人,但贓款在臺灣被提現未能追回

  “你有一個包裹,被查出違禁品。”在這個電話的誘使下,假冒的“公安”、“檢察院”工作人員輪番通過電話,上演電信詐騙戲碼。深圳某科技公司工程師落入連環套,40天時間,被騙走高達1127萬元。

  今年4月,在公安部、省公安廳指揮協調下,深圳警方與印尼警方聯手,在印尼抓獲39名實施犯罪的嫌疑人。這是深圳首次有在境外打擊跨境電子犯罪的成功案例。

  據悉,被騙的男工程師今年41歲,曾長期被派駐國外工作,對該類詐騙手法并不熟悉。警方還提醒,凡是要求將存款轉至指定安全賬戶、國家安全監理賬戶以便保全資金的,都是詐騙行為。

  詐騙電話被改成公安電話

  據寶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林瑋介紹,2014年12月21日該工程師接到“順風”語音臺電話(+0012948009682)稱其在青島辦理28張銀行卡寄往泰國途中被青島海關查獲,涉嫌金融詐騙“洗黑錢”。

  該工程師當即接通人工電話,辯稱,自己并未辦理這些銀行卡。而對方則表示,其個人信息有可能遭到泄露,并將此事轉交警方處理。

  在這個過程中,犯罪分子利用網絡改號軟件虛擬青島市公安局電話,冒充警方對其做電話筆錄。據林瑋介紹,該工程師曾撥打114查詢青島市公安局電話,發現電話確實與來電顯示的號碼一致。除此之外,犯罪分子還制作假冒的最高檢察院網站,誘騙工程師進入網站查詢到一張假冒的“通緝令”。

  據介紹,行騙過程中,犯罪分子為了讓詐騙更為逼真,模仿警方工作模式,使用對講機進行呼叫,要求核查有關人員身份,隨后有人通過對講機反饋稱已核查到。

  如此一番攻勢,工程師徹底相信對方是辦案人員。隨后犯罪分子以要清查資金,為事主洗脫罪名為由,要求工程師在深圳南山區南新路工行、建行各開了一張帶網銀的銀行卡,開通網銀,并按照詐騙分子的指令將資金存入了新賬號。

  植入木馬控制電腦轉賬

  由于擔心工程師察覺,犯罪分子還以保密等為理由,要求他將銀行卡綁定的手機號碼扔掉。隨即,詐騙分子要求工程師在電腦上進行資金操作時,利用植入“木馬”病毒盜取賬號、密碼,遠程操控他的電腦進行網銀轉賬操作。

  從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2月1日,40天的時間內,犯罪分子通過前述方式,要求工程師多次往“個人安全賬戶”內轉賬,以洗脫犯罪嫌疑,先后騙走1127萬元。而工程師一直蒙在鼓里,以為資金存在自己的賬戶中,并無大礙。直到2月6日,工程師才察覺有異常,向警方報警求助。

  林瑋介紹說,犯罪分子在實施詐騙的過程中,向工程師稱不能將此事透露他人,以免家人也卷入。工程師在長達40天的時間內,不敢向家人透露此事。除了將大量資金轉入新開設賬戶外,工程師還將房產進行抵押貸款,獲取的資金同樣被轉入新開設賬戶,隨后被轉走。

  個人信息被低至15元出售

  深圳公安局刑偵局七大隊副中隊嚴家斌介紹,這一案件中工程師上當受騙,首要原因在于工程師個人信息被泄露,犯罪分子來電時就已掌握其個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證號以及身份證照片等,受害人往往被迷惑,以為來電人員確系公安、檢察人員。

  公民個人的的身份證號以及其他詳細資料,被以15元到30元每條不等的價格,在網絡上公開出售。從案件查辦情況來看,有中間商轉手以每條50元價格,將這些信息傳回給境外詐騙集團。除此之外,大量的國內銀行卡、u盾以及手機卡也被銷售給臺灣的“取款組”,每套銀行卡被出售的價格在900元到1200元不等。

  據林瑋介紹,目前電信詐騙成集團化運作模式,背后有老板出資,核心部門被稱為“機房”與“水房”,其中“機房”負責撥打電話實施詐騙,“水房”主要在詐騙得手之后,負責操控轉賬,將資金迅速化整為零,分割到不同的賬戶。分工合作,效率極高。在這一案件中,犯罪分子的“機房”設置在印尼,“水房”則設置在臺灣,因此最終所有被詐騙款項都在臺灣被提現。

  追捕

  巴厘島別墅藏窩點幕后主謀仍逍遙法外

  2015年4月4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廳的指導協調下,專案組配合印尼警方進行了境外收網行動,在印尼巴厘島一座別墅里,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9名,其中5名為中國大陸人員,34名為中國臺灣籍人員。

  警方在窩點現場繳獲了4萬條公民個人信息及繳獲通信工具、U盤、電話機、銀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除此之外,還繳獲多份行騙教程,詳細記錄如何實施詐騙。警方沖入時,犯罪分子正現場焚燒部分證據。

  據悉,目前5名中國大陸人員被押解到境內,而臺灣籍人員則被押回臺灣。據林瑋介紹,目前該類犯罪以臺灣人為主,但因為臺灣人口音重,因此往往需要大陸人扮演話務員的角色。

  大陸警方同時也在大陸展開抓捕行動,先后抓獲1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4月12日,專案組進行第二次收網抓捕工作,分別在成都、廣州抓獲以臺灣人藍某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打掉了為該境外詐騙集團提供銀行卡、手機卡、公民信息等犯罪工具的外圍團伙。

  林瑋表示,目前該類案件操作以及取款都在境外實現,這一案件中打電話實施犯罪的在印尼,負責取現的在臺灣,幕后老板更是藏匿得很深,大陸警方查處打擊的難度極大。該案中警方雖端掉一個重要窩點,但未能抓獲幕后主謀,贓款未能被追回。

  鏈接

  教你防騙兩招

  A 公安機關不可能通過電話制作筆錄,凡是類似行為均屬詐騙行為。

  B 目前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都未設立國家安全賬號等名目的銀行賬號,凡是要求將你的存款轉至指定安全賬戶、國家安全監理賬戶以便保全資金的,都是詐騙行為。

  采寫:南都記者 李亞坤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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