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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民主和反民主的對決

2015-06-17
来源:香港商报

  今日政改方案終付立法會表決。表面上是要普選或拒普選的抉擇,實質上則是真民主和反民主的直面對決。關鍵時刻,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再度發聲,力駁反對派稱政改方案「袋一世」的歪曲誤導,以充分事實證明政改方案是真正符合法理精神、民主原則、將不斷進步的真民主真普選,盡顯中央促港民主發展的誠意。特首梁振英亦再次呼籲議員通過政改。反觀極端反對派僅為確保自身「出閘」的政治私利,「出盡法寶」綑綁泛民,堅持要推翻代表本港整體利益的真正普選制度,不惜以捏造謠言和施放炸彈的軟、硬暴力,脅迫立法會否決政改、執意剝奪市民普選權利,反民主本質無法遮掩。

  反對派反普選一直沒有站得住的理據。因自身難以勝出的政治私利,就以私廢公執意否決基本法規定的、保障本港整體利益的、公平公正的提委會提名制,實難以宣之於口。於是將全國人大常委員會副秘書長李飛言論「人大8.31決定長期有效」,歪曲為中央要將「袋住先」變為「袋一世」,成為反對派近期反普選的唯一拿得出的理由。王光亞據理力駁「袋一世」謠言,以極具信服力的理據論證政改方案的真民主、真普選本質,起到向公眾澄謬證誤的重要作用。

  王光亞由法理和民主雙方面原則,清晰駁斥了「袋一世」的謬論。李飛之言本來毫無問題,任何形成法規的制度性條文,當然要確保法律穩定性,在重新立法之前不容更改,長期有效,否則豈非形成法律真空?而全世界也不存在永遠一成不變的法律制度,任何法律制度都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將來香港特首普選制度是否需要修改,何時修改、怎麼修改,要符合當時社會發展實際需要,要基於選舉制度經受實踐檢驗的情況和經驗,實事求是判斷是否有修改、及如何修改的必要,然後重走基本法規定的「五步曲」法定程序,方能將特首普選辦法因應實際更新換代。

  以民主原則考慮,遵循人大8.31決定框架的政改方案,也是目前最公平、公正,最適合香港實際需要的真正民主方案。人大8.31決定是全國人大經廣泛諮詢、認真聽取香港社會各界意見、反覆討論、凝聚共識的基礎上形成,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規定的「各界權益均衡、協商民主」的政制原則,確保基本法規定的提委會法定提名權完整性,豈能未經實施即言修改?豈能因極少數政客基於自身私益肆意損害整體利益而妄言修改?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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