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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助保险会计洗黑钱入狱

2015-06-1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香港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前会计主任,3年内伪造会计文件,讹称要按保单支付赔偿,促使公司开出75张支票,诈骗公款6600万元还赌债,去年被判囚7年半。参与洗黑钱3700万元的4名男女昨在区域法院分判入狱28个月至4年5个月不等。主审法官林伟权在判刑后建议,控方日后在检控方面应简化,或以一项串谋洗黑钱罪提出起诉,而非40、50条控罪,这对法庭或辩方来说亦较容易处理,法庭明白审讯是一种「艺术」,可用不同方式去表达,希望律政司方面作考虑。

  替盗公款会计洗黑钱3700万

  律政司发言人回覆查询时表示:「已得悉法官提出的意见,并会小心研究,确保他的意见获得适当的跟进。」法官林伟权称,法庭肯定各被告为了得益而犯案,并非担任「义工」,案中清洗黑钱数目不少,且涉及长时间,深信被告等从中获益,只是获利程度不详。洗黑钱须要很多人配合才能隐瞒勾当,所以担当低层次者都不应获轻判。

  辩方求情指各被告纯粹借出户口供亲友存入款项,他们并不知道有关款项属诈骗案的黑钱。案中4名被告分别为仓务员黄彩光、主妇黄少珍、商人谭德强、办公室服务经理吴伟彬(年龄47岁至55岁)。4人共被裁定40项洗黑钱罪名。案发於2008年12月至2012年1月。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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