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大昌贸易行汽车服务中心3名经理及主管串谋伪造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的车辆宜於道路上使用证明书,昨在区域法院因串谋伪造文书罪分判入狱6个月至2年。
3名被告包括大昌贸易行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经理龙伟兴、大昌汽车前主管廖荣雄,以及大昌汽车主管陈渭锵。
案发时,3名被告均是大昌汽车的职员,同任职於九龙湾的车辆测试中心,他们於2007年3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与10名认可车辆测试员及其他人士串谋制造虚假证明书,指称有关车辆宜於道路上使用及符合《道路交通条例》,令有关车主藉使用该等证明书而诱使运输署接受它们为真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