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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藥價管理經驗可鑒

2015-06-22
来源:香港商報

   發達國經驗證明:市場化≠零干預

  根據中國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衛計委、人社部等部門聯合發出的《推進藥品價格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從今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這是中國近20年來首次大刀闊斧地廢除藥價管制,意味着中國醫藥行業朝市場化邁進了一大步。但與此同時,擔憂的聲音也不絕於耳。其中就包括該政策是否會推高藥品的整體價格,從而加重消費者負擔。事實上,《通知》剛開始實施後不久便有媒體報道稱,心臟病常見藥品地高辛片價格上漲了10倍。該藥主要用於治療先天性心臟病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屬於低價藥品。

  作為關係到民眾切身利益的藥價問題,許多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都經歷了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政府與市場的作用一直都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毋庸置疑,這些經驗對剛剛起步的中國藥價改革來說具有極大的啟發和借鑒意義,並有望大大提高改革效率,令消費者真正受益。香港商報記者魏煒婷 毛焱

  1、英:政府設藥企目標利潤率控價

  英國採取價格管制與市場競爭並存的藥品定價制度,其政府干預的最大特點在於以利潤控制代替價格控制。

  藥企自願簽署PPRS

  具體實施方法是,由英國衛生部與醫藥行業協會共同簽署一項名為「藥品價格管理體系」(PPRS)的自願性協議。這一協議針對原研製、由國家衛生服務系統(NHS)覆蓋的處方藥,從1993年開始,五年一簽,旨在確保藥企以合理價格向NHS提供安全、有效的藥品,同時又能獲得足夠利潤來推動新藥物的研發。

  這項計劃的特點在於不直接規定價格,而是進行利潤控制,要求製藥公司提供給NHS的藥品整體利潤率必須控制在17%至21%之間,在這一區間內可以自行制訂價格。英國衛生部會對每家企業的經營和資產狀況、創新程度等進行考察,制訂一個具體的目標利潤率,當該企業當年的盈利狀況超過目標利潤率40%之後,企業必須選擇降低一種或幾種藥物的價格,或是將超額利潤返還給衛生部。如果企業當年利潤不及目標利潤的50%,可以申請提高藥品價格,以達到至少80%。這項計劃是自願性的,但當前加入這一協議的英國醫藥公司基本上提供了NHS九成的藥品。

  此外,針對非原研製的通用處方藥,英國實施的是最高限價制度,政府在參照歷史價格的基礎上協調各方利益,最終確定一個最高價格。

  日:後上市藥價須下調4%

  日本也曾經面臨「看病難,看病貴」的困境,原因是長期「以藥養醫」,導致藥價居高不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日本從1957年開始建立了強制全部國民加入的「國民健康保險」。目前,有99%的日本國民都加入了這一醫保體系,據稱是全世界醫保覆蓋率最高的國家。

  之後,日本政府大幅提高了醫生的診斷收入,將其收入主要來源從藥品轉移到診費。儘管診費走高,但由於有醫保覆蓋,病人只需要負擔不到30%。同時,藥品行業被從醫院剝離開來,大部分藥店都能夠出售處方藥,藥品成為一個完全獨立的行業。據統計,日本藥店的數量2011年達到54780家,比20年前增加一半。至此,醫院、藥房和醫保成為互相獨立的三方,便於政府對藥價進行管控。

  日本藥價由厚生勞動省醫政局經濟課負責管理,範圍為列入醫療保險目錄的所有藥品。定價遵守兩條原則:一是後上市藥品要比已是醫療保險的先上市藥品價格下調4%至6%;二是藥價有個政府再審核體制,包括市場擴大再審核、療效變化再審核、用法用量變化再審核、虧損品種再審核。

  在確定新藥價格時,首先要對藥品的市場流通價格進行調查,從最低的價格開始累計,加權平均至交易量的90%所對應的價格作為新藥的參考價格。之後,企業會向厚生省提出申請,厚生省會以調查後的參考價格為基礎,進行多方聽證與審核,最後批覆。

  2、德:政府前期評估決定漲價機會

  在如何平衡鼓勵新藥研發和確保公平競爭方面,德國的藥價管理制度值得參考。作為世界上醫藥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德國在抑制藥價方面作了很多政策嘗試。

  藉評估附加價值篩選分級

  德國藥品實行參考定價制度,並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改進完善。德國是第一個採用參考定價的國家。1989年,德國出臺《藥物參考價格體系法案》,開始對藥品採取參考定價制,通過消除治療效果相似的不同藥品之間的價格差異,提高藥品市場的透明度。

  不過,這種定價制度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點:一是專利藥不受參考價格制約,從而獲得醫療保險全額報銷政策,完全享受市場高價特權;二是對於療效相等的不同藥品採用固定標準,大大降低了藥品價格的敏感度,使得藥品間額外附加價值得不到應有的體現和回報。參考定價機制雖然可以有效控制仿製藥品的價格,但由於專利藥完全享有高價特權,高額的藥品報銷費用使德國政府不堪重負。此前,德國常有醫藥企業通過更換藥品名稱的「伎倆」,將舊藥高價賣出。

  為改變這種狀況,德國政府於2011年1月出臺了《藥品市場改革法》,將效用比較研究評價體系納入專利藥定價體系。根據這一法案,新藥上市前必須接受醫療保健質量和效率研究所的「前期效用評估」,只有確認其效果比現有藥物療效更好,才有漲價機會。通過評估新藥附加價值,政府會對藥品進行篩選分級,從而通過價格體現創新藥不同程度的附加價值,實現實質性創新激勵與藥品可支付性之間的有效平衡。

  加:由PMPRB統管專利藥

  加拿大是全球第八大藥品市場,並以每年8%的增長率成為全球增長第四快的藥品市場,但加拿大的專利藥品價格相對於毗鄰而居的美國要低很多。

  1987年的加拿大專利藥品價格比國際中位價高20%左右,經過連續多年的逐步調整,2005年加拿大專利藥品的價格比7個用於比較國家(法、德、意、瑞典、瑞士、英、美)的中位價還低8%。自從專利藥品價格審查委員會(PMPRB)建立以來,加拿大的專利藥品價格從高於七國中位價23%降到了低於七國中位價。

  該委員會通過「過高價格指南」的制訂,對專利藥品價格進行統一管理。具體做法是:藥品由聯邦政府定價,PMPRB審評專利藥品價格,專利藥品根據不同消費群體的全國平均交易價格來確實最初價格,並且參考價格審評時比較對象的價格,即七國價格或者同類藥品價格。

  得益於定價管理措施的成功推行,加拿大新的專利藥價格要比美國低1/3。於是,就有了眾所周知的美國人頻頻光臨加拿大網上藥店的跨境購藥。

  3、瑞:政府牽頭多方協商最終定價

  瑞士擁有高質量的醫療體系和全覆蓋的保險系統,藥品產業非常發達。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2013年發布的統計數據,瑞士的人均醫療開支為5344美元,佔GDP總額11.6%,在34個成員國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美國和挪威。然而,瑞士的藥品支出在發達國家中卻是偏低的。

  藥品管委會負責審核意向價

  瑞士的藥品價格嚴格受到行政力量的控制。但政府並非死板地對價格進行強制規定,而是由政府主導搭建一個多方參與的平臺,確保政府藥品監管部門、藥品定價規則協會、醫藥企業等各方利益集團都能夠在這個平臺上各自發聲,反覆博弈,最終達成一個利益平衡點。

  藥品的價格管理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兩類。對於處方藥,由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同製藥企業等協商定價。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是一個由政府官員牽頭,藥學專家、保險公司代表等方面的人士組成的組織。新藥生產出來之後,藥企會首先申報一個意向價,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再根據生產和銷售成本、藥品療效、同類藥品價格、公眾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進行審核,並決定是否納入報銷目錄,以及最高報銷的額度。而對於非處方藥,政府只是規定一個指導價格,經銷商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酌情確定。

  與此同時,瑞士還建立了相當規範的藥品流通體制,藥房必須24小時營業,必須有至少一名藥劑師值班,而且必須備齊聯邦藥品管理委員會批準的4萬多種藥品。公立醫院禁止設立藥房,私立醫院雖然沒有強制規定,但藥房必須與獨立的藥店繳納一樣的稅,以確保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韓:HIRA與NHIC共同定價

  韓國的藥品管理主要由韓國健保審查評估院(HIRA)和國家醫療保險公司(NHIC)兩大機構共同完成。HIRA是一個獨立的半政府機構,負責對藥品進行審查和評估,決定藥品是否納入醫保體系。NHIC則是一個非營利組織,會根據HIRA提供的審核資料,與藥企談判之後確定藥品的價格。

  一般來說,在新藥上市時,HIRA會首先判斷藥品屬於「療效顯著改善新藥」還是「類似療效新藥」。如果是前者,會依據七大工業國(美國、英國、瑞典、日本、法國、德國、意大利)的公定價格,進行匯率、營業稅、利潤等核算後,給出一個支付上限價。如果市面上已經有類似療效的藥品,則依據市場價格和國際水平,計算新藥對於韓國的相對藥價。核算完成後,NHIC會與藥企進行協商簽約,並規定,第一年若實際銷售金額高於預估金額的30%,次年藥價就降10%;若第二年的實際銷售金額高於第一年銷售金額的60%,第三年藥價就降15%。此外,在原研藥專利到期,市面出現仿製藥之後,原研藥需要降價兩成。而仿製藥的價格則在原研藥的68%左右。

  4、外媒:中國藥市料掀價格戰

  中國的藥價改革引發海外媒體密切關注。美國《華爾街日報》評論稱,在藥價管控取消之後,中國市面上或許會出現「價格戰」,外國藥企更是可能陷入艱難處境,因為將面臨來自處於上升階段的中國藥企的激烈競爭。

  將激勵藥企研發新藥

  評論認為,從本質上來說,此舉將把藥品的最終定價權從中央手中轉移到地方。醫藥生產商仍將必須通過省級投標體系,通過承諾以較低價格提供高質量藥品的方式贏得醫院和藥品合同。其中,外國的醫藥生產商面臨來自於處於上升階段中的中國藥企的激烈競爭。

  不過,評論同時認為,中國政府這一改革勢必將會起到進一步打開市場的作用。文章援引研究公司ChinaGlobalInsight的負責人貝德的話說,此舉「為國內外藥企開發創新藥品創造了更多的激勵」。近年來,中國藥品產業急速擴張。根據諮詢公司麥肯錫作出的估算,去年藥品銷售市場的總額達到了6550億元人民幣,與2013年相比增長了13.7%。

  藥價過高滋生腐敗

  關於開放藥價的呼聲由來已久。去年10月,英國醫學雜誌《柳葉刀》曾刊文指出,中國頻頻發生針對醫護人員的暴力事件,一個主要原因是中國醫院治療費用缺乏透明度和市場化。文章稱,儘管政府正嘗試讓醫院花銷更加透明和市場化,但藥價的制訂過程到目前為止還是不透明的。過高的藥價造成了藥企與政府官員、醫院之間的灰色交易的可能性,與此同時醫療費卻很低,讓公眾幾乎忘記是誰在為他們提供專業的醫療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患者很容易認為醫生在賣藥品和醫療設備,並認為這是一種腐敗。

  競爭利藥價趨合理

  麥肯錫的合夥人樂成鐸認為,藥價開放之後,價格最終會下降。這項新政的目標是通過自由市場競爭來創造出較低的藥品價格。製藥公司將會展開價格戰,並將被迫通過提高品牌知名度的手段來讓自己變得更加「鶴立雞群」。

  英國《金融時報》近日也指出,取消官方價格上限不大可能導致藥價上漲,因為大多數藥價早已降至官方價格上限的下方。該報還指出,中國正在醫療衛生領域進行一場力度空前的反腐運動。隨這些措施的推進,中國的藥品價格正在下降,製藥企業的利潤也面臨壓力。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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