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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單已成電商潛規則 長期必將利空

2015-06-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京東商城因為“刷單”問題引起社會關注。國外一家投資咨詢機構發布報告稱,京東銷售額存在虛報,也就是傳說中的“刷單”。

  恐怕不止京東一家,伴隨網購的火爆,有關電商平台“刷單”的報道屢見報端。“雙11”、“618”……隨著人造購物節不斷湧現,消費者網購參照的商品銷量、好評、排名等數據,如果不停“注水”的話,“剁手族”還有可能會成為“剁頭族”。

  “平台商家肯定會出現‘刷單’”

  “電商‘刷單’的現象,是行業長久存在的,並非新鮮事物。”京東集團公關部總監康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康健沒有回避“刷單”問題。“平台商家肯定會出現‘刷單’,比如有些商家業績好的話,被用戶發現的機會就高。”康健說,去年一年,京東對“刷單”的賣家開出了上千萬的罰單。

  京東不公布“618”銷售額,也被業界質疑為“刷單”的表現。康健對此回應說,這是遵循公司財務要求。“今年618當天的單量超過1500萬單,同比去年增長1倍。”

  “京東入駐商家只有6萬家,而阿裏有800萬家。”康健說,京東自營商品占六成比例,不涉及其他商家利益,因此“刷單”的利益驅動減少。

  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說,電商“刷單”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商家找所謂的消費者進行“刷單”。賣家買快遞單號,其收件人和寄件人與實際的買家、賣家不一致;另一種是快遞公司發空包,但快遞公司並未完成配送,而幫助商家完成平台上的物流信息。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淘寶平台有多種“刷單”形式:刷虛假交易,為賣家沖鑽,進而網絡排名靠前;專業的好評師或差評師專職為賣家服務,有時上萬條好評可能都是“刷”出來的;還有一種情況更難察覺,雇傭專職人員進行交易,在支付物流等環節都有據可查,但事實上是虛假交易。

  業內人士指出,“刷單”行為普遍,就意味著電商平台的數據“注水”嚴重,其商業信用可想而知。

  好評是可以“刷”出來的

  “‘刷單’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商家和平台之間的潛規則。”艾媒咨詢CEO張毅說。

  實際上,即使是自營商品模式,也不能減少電商平台對“刷單”的利益驅動。

  對於電商平台,“刷單”行為一方面會誤導消費者,讓其以為是熱銷產品,形成跟風購買;另一方面,披露虛構的銷售額,也會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影響。

  據分析,由於“刷單”與商家的評級、攢鑽等相掛鉤,有可能產生一系列的虛假數據,如虛假的銷量、虛假的競爭力、虛假的信用等。

  “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很大程度上依賴銷售榜單、購買評價等,自然也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造成錯誤的選擇。”張毅說,“刷單”不僅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商業規則,而且在企業之間構成了不公平競爭,不利於發展電商業務。

  “好評是可以‘刷’出來的,而差評相對來說真實一些,且差評信息掌握在平台方的服務器上,通常情況下改不了,除非出現平台方的內部員工與商家串通等特殊情況。”趙占領說。

  短期貌似利好 長期必將利空

  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頒布了《網絡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刷單”等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工商部門可以對商家進行查處,競爭對手也可以進行舉報。

  近期,阿裏旗下的菜鳥物流強制一批快遞公司下線,原因是配合淘寶商家炒作信用。但業界認為,只懲罰快遞企業,而不是“刷單”商家,如同隔靴搔癢,缺少力度和效果。

  趙占領說,從法律層面來看,評判或追究平台方的責任比較難,除非有證據證明平台方支持或默許商家進行“刷單”或為商家“刷單”提供便利,那么這就屬於雙方共同侵權。但實際操作中,很難認定是否為平台方的支持或默許。相對來說,這部分屬於法律空白。

  據分析,“刷單”破壞了競爭秩序,如果商家都來“刷單”,市場交易將會偏離公平競爭的軌道,網購生態環境將進一步惡化。

  康健坦言,“刷單”盡管在短期內會帶來利好,但長期看會嚴重損害企業的品牌價值。

  專家指出,網絡交易的維系要靠商家的信用和消費者認可,一旦由於“刷單”引發消費信任體系崩塌,對於電商發展可能是致命的,不能夠掉以輕心。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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