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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家衛國港人有責

2015-07-08
来源:香港商報

  新社聯副會長、荃灣區議員 陶桂英

  亞洲電視台《把酒當歌》節目中有嘉賓指出:「《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政責任,香港如果遇到外國入侵,到時駐港解放軍不會理會有沒有23條立法也會保護香港。」

  保家衛國,人人有責。原有的《國家安全法》經修訂后,首次納入了港澳地區,明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根據現行法規,《國家安全法》有關港澳的部分是屬於原則性的,并不會在香港具體應用。在維護國家安全、履行公民責任方面,香港始終應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在本地自行立法,以體現「一國兩制」的特殊性。但無論以什麼形式,保家衛國在任何時代任何民族都是每個社會成員義不容辭的責任,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硬道理。

  筆者認為,有人出於政治目的抵制《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不負責任的。國家和地區安全是社會民生的基本保障,沒有穩定的宏觀環境,又如何集中精力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我們不能忘記香港之所以被殖民統治一百多年,就是因為1840年鴉片戰爭戰敗。現在香港歷經曲折終於回歸祖國,我們的國家當然不會重蹈覆轍,讓任何外國勢力危害到國家的主權和安全,把香港分離出去。

  遙想當年,鴉片戰爭后我國陷入列強割據,戰爭連連。在那麼惡劣的國際環境下,多少中華兒女拿起刀槍拋頭顱灑熱血,抵抗各種外國勢力的入侵。他們有很多不是當權政府組織的正規軍,當時也沒有什麼法律條文指導他們的行動,但是出於保家衛國的意志,多少動人的英雄事迹載入了史冊,為中華兒女所敬仰。如今中國強大了,中國的軍力為全球重視,我們更不能容忍外國勢力危害我們國家的安全,不能讓慘痛的歷史重演。

  國家安定受到保障,對香港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是有正面影響的。任何阻撓香港履行國家安全義務的政治行動,都是不能得到廣大市民認同的。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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