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人大常委會上周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有議員擔心會影響香港,昨於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質詢。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指,「新國安法」當中有兩條文提及香港,包括第11條第2款及第40條第3款,但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外,均不在特區實施。他強調,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但本屆政府將主力處理民生問題,暫無意就23條立法。
釋除議員新國安法疑問
工黨議員何秀蘭昨日提出質詢指,政府有否評估「新國安法」如何在香港實施,并且能否確定不會因「新國安法」而就23條立法。另外,就「新國安法」第77及第78條,內地公民須主動配合國家機關有關國家安全的調查,提供線索,有否評估在「共同義務」的條款下,港人須要履行該等條文所述責任是否違背在本地奉行的普通法下舉證責任在於控方的原則。
黎棟國回應指,「新國安法」第11條第2款:「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及第40條第3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均涉及香港,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早前已解釋,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特區實施,香港及澳門均對維護國家安全有責任,即《基本法》23條的規定。
警隊加強執法遏「港獨」
黎棟國重申,由於《國安法》不在香港實施,本屆政府也未有計劃就23條立法,故政府沒需要就《國安法》的範圍、「國家安全」的定義及個別條款等作研究或評估。對於新聞工作者到內地工作有可能犯法的說法,他解釋,每個地方均有不同法律,相信新聞工作者懂得尊重不同地方法律。
另外,對於早前發現炸彈工場,民建聯議員鍾樹根問如何處理「港獨」勢力等。黎棟國回應指,因應最近形勢,警隊已調撥資源及人手,除在各警區加派人員巡邏外,亦會加強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執法機關的刑事調查均根據香港現有法律進行,律政司的檢控人員必須掌握有力而可信的證據才會提出檢控。律政司在決定應否就被指涉及「港獨」主張的人或組織的某些行為提出檢控時采納的標準,與考慮其他刑事檢控并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