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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電信資費不再實行政府定價

2015-07-16
来源:楚天金報

  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記者李曉璐 通訊員沈佳)記者昨從省物價局獲悉,修訂后的《湖北省定價目錄》將于8月1日起執行。新版定價目錄大幅縮減政府定價項目,定價項目由原來的92項,減至43項。其中藥品、工業用鹽供應(銷售)價格、電信業務資費標準等將不再實行政府定價。

  據省物價局副局長古新功介紹,新目錄與現行的2012版目錄相比,減少一半多。如果把2012年修訂定價目錄時減少的22項(種)計算在內,我省削減政府定價的實際比例高達66%。

  具體來說,放開的項目包括鐵路延伸服務價格、郵政延伸服務價格、煙葉收購價格、民辦學歷教育收費標準、民辦學前教育收費標準等,由市場自主定價。其中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收費,暫按現行規定管理,下一步也將放開。取消了包括城鎮醫保結算服務收費、征地服務收費等在內的6項服務收費。管道天然氣價格、污水處理價格、城市路橋隧車輛通行費標準等14項價格,下放至市縣兩級物價部門。

  據介紹,此次定價目錄修訂遵循了“三個最大”原則,即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定價,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最大程度實現公開透明,對政府定價權力實行清單式管理;最大力度改革定價規則,增強政府定價彈性。

  省物價局表示,取消政府定價的項目,都是市場競爭較為充分的領域,不會因為政策調整引發市場價格的大起大落。目錄中保留的項目,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等領域。新版定價目錄執行后,該局將對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商品和服務,特別是民生領域展開重點檢查,保護消費者利益。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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