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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投百萬炒股賠錢 訴好友索27萬

2015-07-17
来源:京華時報

  男子唐某稱其提供100萬元委托好友李某代為炒股,后股票損失了27萬余元,其起訴要求李某歸還虧空及利息。昨天,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

  唐某訴稱,2008年12月起,他委托好友李某代為炒股,雙方對盈虧模式進行了口頭約定。2012年1月11日,雙方簽訂合同,明確約定唐某出資100萬元,李某負責炒股,利潤各50%,虧損由李某全部承擔。2012年12月31日,唐某發現自己的賬戶資金僅剩72.09萬元,虧損27.91萬元。協商未果后,唐某訴至法院。

  李某辯稱,按照協議約定,唐某應當將100萬元款項打入自己的賬戶做理財用,但唐某并未實際履行該協議。

  一審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唐某向李某提供過100萬元用于炒股。唐某也沒有提供有效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股票賬戶由李某操作并造成損失,因而駁回了唐某的起訴。

  昨天的二審法庭上,唐某的律師提交了交易歷史查詢記錄作為證據,證明股票賬號實際是由李某操作的。此外,其還提交了證明,2012年5月,唐某本人不在京,但賬戶發生異動。

  “唐某不在北京,不能說明交易就是李某在操作。只要知道密碼的人都可以在網上或手機進行操作。”李某的律師表示,2011年虧損后,李某就不再幫唐某炒股了。

  此案未當庭宣判。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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