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指,由於填補了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空白,並由十部委聯合發布,可以認為指導意見相當於中國互聯網金融有了「基本法」。
「指導意見此時出臺,非常及時、有效。做P2P必須有一個門檻,不能讓劣幣驅逐良幣。」楊東說,意見出臺改變了此前「無法可依」、較為混亂的現象,「因此,指導意見將重構市場秩序,更好地規範行業發展,更有利於老百姓的利益」。
他還注意到,此次指導意見由10個部委聯合發布,這在金融監管史上極為少見,表明互聯網金融涉及面極為廣泛,須多部門統合監管,今後亦勢必須統合立法。
亦有業內人士指,指導意見對於網絡借貸平臺運行規範性作出更高要求,「以前很多網絡借貸平臺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資金託管的,新規出來可能對他們造成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