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黃兆琦報道:港交所(388)連同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及LME Holdings Limited(LMEH)在美國被指控涉及金屬倉庫有關鋁價的反競爭及壟斷行為的集體訴訟案件有新進展。消費者終端用戶原告人與商業終端用戶原告人,昨日與LME、LMEH和港交所達成和解及相互解除協議,不會再將LME、LMEH和港交所,列在任何涉及LME買賣金屬與現有鋁訴訟所提出事宜的起訴中,和解協議不涉及任何金錢代價,但要向原訴人提供公開數據。
免除港交所董事法律責任
根據和解協議,原告人同意在現有及日后在美國法律下其可提出,而可能涉及相關起訴所指控事宜或LME金屬倉庫的起訴中,免除港交所集團所有公司及其董事的法律責任。與此同時,LME、LMEH和港交所同意,在現有及日后在美國法律下其可提出,而可能涉及相關起訴所指控事宜或LME金屬倉庫的起訴中,免除所有商業終端用戶原告人及消費者終端用戶原告人以及其附屬公司及其董事的法律責任。
和解后原告可索公開數據
和解的主要條件,涉及LME向商業終端用戶原告人及消費者終端用戶原告人,提供公開數據。港交所又解釋,和解前因LME仍是消費者終端用戶原告人及商業終端用戶原告人上訴案的被告,原告人不可向LME索取公開資料。和解后港交所集團旗下再無任何公司是訴訟被告人,因此LME同意原告人可以索取公開數據。港交所強調,LME將對原告人的要求,與對任何索取LME日常業務中所擁有數據的公眾要求,一樣同等看待。
港交所於原鋁「第一層」采購商的起訴中被列名為被告人,而LME及LMEH在所有綜合起訴中均被列名為被告人。美國紐約南部地區法院依據主權豁免,裁定法院缺乏審理此等被告人的個人司法管轄權,將所有針對LME的起訴全部駁回,亦駁回所有針對港交所及LMEH的起訴,不過原告人仍有權提出上訴。較早時,26宗集體訴訟中,24宗已綜合成3宗訴訟,即原鋁「第一層」采購商起訴、鋁消費者終端用戶起訴、鋁商業終端用戶起訴。
消費者終端用戶原告人及商業終端用戶原告人於2014年9月對美國地區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至昨日兩個原訴人與LME、LMEH和港交所達成和解協議,結束集體訴訟。另外,其中一名商業終端用戶原告人在各方交換和解協議前已對LME及LMEH撤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