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現假冒綠色豬肉、狐貍肉冒充牛肉事件后,沃爾瑪再次被檢出含有“瘦肉精”豬肉。昨天,沃爾瑪發聲明稱已成立一個跨部門小組對此事展開調查,但是其拒絕回答為何選擇了問題企業當供應商,同時也拒絕透露問題豬肉流向了哪些門店。
事件
沃爾瑪檢出“瘦肉精”豬肉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7月28日發布公告,公布了今年5-6月畜禽肉抽檢結果,顯示抽檢的420批次樣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這其中有兩批次產品檢出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
公告顯示,標稱生產企業名稱為“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以及哈爾濱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里脊肉都被檢出“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和西馬特羅是俗稱“瘦肉精”中的兩種,由于該類藥物長期食用會導致健康風險,農業部規定該類藥物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該類藥物能夠促進動物體蛋白質沉積、促進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積,提高瘦肉率。
根據公告,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供應到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哈爾濱友誼路分店。值得注意的是,這是此次抽檢不合格產品中唯一一家銷售地和產地不在同一城市的樣品。
記者昨天通過北京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發現,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地址為“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團河苑小區圍墻外東側50米北京市團河鑫發農副產品市場內北57#58#”;而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告中顯示森順恒發標稱地址是“北京大興區黃村鎮小營中巷三條315號”。
據昨天的《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該報記者探訪發現,上述兩地址均不見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的身影,其中簽注地址“團河鑫發農副產品市場”的地方是兩個露天攤位;至于標稱地址“小營中巷”,則根本就沒有這個地址。
回應
該批豬肉有檢驗報告
記者昨天上午將采訪問題告知沃爾瑪,沃爾瑪表示正在整理聲明,但直到昨晚8點左右才給記者發來一份只有100多字的簡單回應。
沃爾瑪稱:公司已成立一個跨部門小組對此事展開調查。公司在7月29日獲知商品不合格信息后,就立即暫停了與該供應商的合作,并全力配合政府部門開展調查。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該商品供應商森順恒發的相關證照以及該批商品獲得國家有關檢驗檢疫部門頒發的檢驗檢疫報告,符合國家規定。”沃爾瑪聲明還這樣表示。
追問
沃爾瑪是否進行“驗廠”?
北京一家大型豬肉養殖屠宰企業負責人昨天告訴記者,他所在的企業跟沃爾瑪也有合作,對于生鮮肉供應商,除了要求提供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等各種證件外,沃爾瑪每年還會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供應商進行現場驗廠,對生產企業生產設備、工藝流程、檢驗檢疫、物流配送等各方面進行查驗,沃爾瑪相關工作人員也一同到場。只有通過了他們的驗收,才能成為沃爾瑪的供應商。
對于此次“瘦肉精”豬肉事件,上述負責人表示,我國并非要求對每頭生豬都進行“瘦肉精”檢測,要做到5%的抽查,既然沃爾瑪對生鮮肉供應商前期都有驗廠的環節,實在搞不明白一家沒有任何地址的企業是如何通過沃爾瑪驗廠的。
對此,沃爾瑪昨天拒絕回應。“或許是沃爾瑪有明確規定,但工作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就根本沒有完全執行,”上述企業負責人表示,“而且從目前的信息看,森順恒發可能應該是中間商,可能從別的企業收購生鮮肉再賣到沃爾瑪。”
“瘦肉精”豬肉賣了多少?
我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同時,這些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那么此次“瘦肉精”豬肉到底來源于哪里?又都銷售給哪些門店?銷售量有多少?沃爾瑪方面昨天只是表示“北京門店沒有銷售”,其他問題則拒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