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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冷靜期應納所有正股

2015-08-05
来源:香港商報

   

本港不少被證券界認為,市場波動調節機制應納入更多股份

 
  【香港商報網訊】期待已久的「市場波動調節機制」(俗稱冷靜期)將於明年第三季度實施。雖然市場對此項「德政」相當受落,但市場人士普遍認為,面對當前股市轉趨波動,港交所(388)有必要將相關機制延伸至所有股份,同時增加觸發冷靜期的次數,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在股市「擴容」下得到充分保障。香港商報記者鄺偉軒
 
  市場人士普遍認為,港交所為港股引入「冷靜期」機制後,應可避免類似2010年美股的「閃電股災」的黑天鵝事件。2010年5月6日,市傳花旗銀行交易員將總值1600萬美元(16Million)期貨合約沽盤,錯誤輸入為160億美元(16Billion)後,隨即引發連鎖效應,導致美股當天一度跌逾千點,令全球嘩然。市場人士認為,一旦有交易員落盤時「入錯銀碼」,若沒有「冷靜期」讓金融機構修正錯誤,「閃電股災」在港重演,恐怕不是天荒夜譚。
 
  港交所被批應酬式
 
  事實上,環球對沖基金為求「快、狠、準」,均採取自動程式進行交易,而這種自動導航系統,正好為「閃電股災」埋下種子。隨對沖基金近年在港開始活躍起來,一旦出現錯盤交易,或因對沖基金的「另類」交易方式,而觸發市場不必要的劇烈震蕩,損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次港交所實行「冷靜期」,正好是為「閃電股災」防患於未然。
 
  雖然港交所銳意為股民提供更安全的交易環境,但是次「冷靜期」涵蓋的股份,正股方面只包括藍籌及國指成分股,至於衍生工具更為狹窄,只納入恒指及國企指數相關的即月及下月期貨合約,難免讓市場認為港交所此舉旨在「應酬」基金界。智易東方證券行政總裁藺常念認為,港交所實行「冷靜期」,旨在順應外資基金的聲音,明顯是「叩頭」之舉,散戶的利益仍未有因而獲得充分照顧。

  中小型股未受保障
 
  事實上,港交所由今年1月刊發引入「冷靜期」的諮詢文件至今,證券界已有不少聲音,認為應將更多股份納入相關機制。根據該所在7月份刊發的諮詢總結,多達50%的市場人士認為,除了恒指及國指成分股,「冷靜期」亦應引入更多證券,以確保更多投資者納入保障範圍內。
 
  匯盈證券董事謝明光認為,一般大價股遇上重大消息時,為了確保所有投資者的利益,均會先行停牌,從而避免股價因相關消息而劇烈波動;相反細價股的消息以「市傳」居多,投資者或會因為一時股價波動,而作出錯誤投資決定,故為中小型股份設立「冷靜期」,實在有必要。
 
  的確,隨內地投資者參與香港市場愈趨頻密,近年細價股近年股價大幅波動的問題,亦變得愈來愈嚴重。細價股因入場費低,受到不少財政實力較弱的散戶喜好;由於細價股貨源少,較易被單一莊家「舞高弄低」,令散戶較易「中伏」,故為細價股引入「冷靜期」,可更好地照顧散戶的利益。(詳見另文)
 
  觸發次數應適量增
 
  另一方面,市場對「冷靜期」細則的另一個爭議,是觸發相關機制的次數問題。港交所曾於諮詢之初,曾建議在每個交易時段觸發最多2次「冷靜期」(即每個交易日最多4次),但市場反應相當分歧,只有48%的市場人士支持上述建議,最後港交所決定將之「減半」,即每個交易時段觸發一次「冷靜期」(即每個交易日最多2次)。
 
  對於港交所減少觸發「冷靜期」的次數,謝明光表示不認同,擔心日後隨「深港通」啟動拉動港股成交後,相關機制將因市場交易更為頻繁,而變得不合時宜。謝明光說:「當前股市成交回落至1000億元以下,加上黑池交易亦見收歛,目前建議的『冷靜期』次數尚可接受;一旦『深港通』啟動,不論股市的成交及交易的頻繁程度,將會較現時更多及更活躍,建議中最多每天兩次的『冷靜期』未必足以保障投資者」。他認為,港交所未來應視乎港股的成交及市場的活躍程度,適量增加觸發「冷靜期」的次數。
 
[责任编辑:董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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