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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主張消防員“職業化”可能幫倒忙

2015-08-14
来源:觀察者網

  關愛我們的消防員,但主張“職業化”卻可能幫倒忙

  8月13日一早,天津濱海新區大爆炸的沖擊波震撼人心,而英勇消防隊員的犧牲更是令人扼腕。我們看到網友開始為消防隊員捐款,也看到有網友開始批評現行消防服役制度,主張推進消防“職業化”。在年初哈爾濱火場悲劇發生後,媒體也曾紛紛關注消防員“職業化”的問題。

  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扼腕歎息,普通民眾哀悼犧牲消防官兵發自肺腑。但是“職業化”能否有利於減少消防隊員傷亡並提高消防效率?這卻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

  十餘年來,每當消防員犧牲,鼓吹職業化已成為媒體的“規定動作”,今年甚至有不少央媒加入“開炮”的隊伍。在哀悼犧牲者的同時,關哲不得不強忍悲痛,擺事實講道理來說明,所謂消防員“職業化”早已在各國被證明問題重重,如果在中國推行這一套,不但可能無法減少消防員的犧牲,還可能因為降低消防效率而擴大民眾的傷亡。

  且看這些宣傳消防員職業化的文章,結構大同小異,基本上都是如下起承轉合——

  起:敘述事件,感歎90後消防員太過年輕,以情動人。(對於寫作者來說,不用糾結於80後、90後都是生命,也別囿於消防員與被困群眾都是生命,一定要強調“90後”與“消防員”。)

  承:消防員為何都如此年輕,因為是武警編制的義務兵,服役時間短,缺乏經驗;隨後列舉其他犧牲案例進一步烘托,或直言犧牲率高。

  轉:而國外消防員多是職業化的,訓練有素,犧牲率低。格調再高點,還會列舉國外保障消防員的種種措施。

  合:總結為體制問題,消防員應該盡快職業化。

  讀者如果能掌握這個套路,在某些媒體混個評論員當當,也非難事。只是這些“沒經驗”、“傷亡多”的論據靠譜嗎?抑或“中國消防員職業化”根本就是個偽命題?

  消防員專業性不是簡單的算術題

  消防員的經驗應該如何評判比較?不是比比你服役了兩年,我服役了四年,便能得出我一定比你經驗豐富的結論。

  首先,中國消防官兵是義務兵役制,如同解放軍一樣,沒有上下班、沒有雙休日,作訓強度堪稱7*24。在此過程中,經驗的積累、專業性的提升,不是所謂的職業化消防員所能比擬的。

  其次,消防武警自有其經驗傳承模式,如士官制度。這已是當代發達國家軍隊的“標配”,如果對其效果妄加質疑,恐怕只會自討沒趣。

  再者,就像各路媒體所說的那樣,火情往往非常複雜,但它們忽略了,正是因為這樣,更需要通過實踐來獲得真正有用的經驗,而實踐次數與服役年限並沒有必然聯系。

  舉個極端的例子,頤和園由於有大量木質建築,而且是“國寶”,因此消防隊規模相對較大、設備較好。但因為非常重視管理,幾乎沒有發生過什么火災事故,這些消防員服役時間再長、訓練再多,在判斷垮塌、回火等等現實危險時,也很難說比小地方忙忙碌碌的同行經驗豐富。

  比較傷亡率要有一定查證能力

  消防員傷亡率的問題,同樣不是簡單的算術題,而許多媒體資料搜集能力之薄弱倒在此問題上暴露無疑。

  比如北京某報稱,“統計顯示,我國每年有近30名消防員在救火中犧牲……事實上,中國消防員的傷亡率在全世界是偏高的”。前面一個數據沒有來源,後面一個壓根沒有數據,只有“事實上”。

  在公安部消防局網站上,很容易查證第一個問題。根據“政務公開”欄目下的年報年鑒,2010至2012年,“在滅火救援戰鬥中犧牲的”消防員分別為7、6、8人,與30人相去甚遠。

  那么錯誤數據是哪來的呢?原來公安部2013年公布了2008年至2012年全國公安民警因公犧牲人數,其中消防警因公犧牲144人,平均每年28.8人。這顯然包括火場內外各種情況下的犧牲者,但某報大筆一揮,就偷換概念,全部變成“救火中犧牲”。

  美國消防局對“因公犧牲”的分類。從上到下依次為訓練、其他任務、報警響應(如途中遇車禍等)、火場、非火場、返回後(如剛返回後發生心髒病)、返程途中等

  第二個問題稍複雜些。筆者覺得既然探討滅火專業性,就不該含糊地講“中國消防員的傷亡率”,而應該明確為火災條件下。

  根據美國消防局(US Fire Administration, USFA)的統計,2011年平均每10萬次火災,有2.51人犧牲。再看公安部的年報,同年中國消防員撲救火災12.5萬起,6名消防員在救火時犧牲,平均每10萬次火災有4.8人犧牲,雖然幾乎是美國的兩倍,有繼續改善的空間,但總體上並不高,遠沒有達到媒體通過堆砌犧牲案例等手法所渲染出的誇張程度。

  還有媒體指出,“美國30多歲的消防員死亡率最低,20多歲的其次,40往上的消防員的死亡率較高”。言下之意,中國因為制度原因,許多消防員不到30歲就早早退役,導致犧牲率偏高。

  數據不給出處倒也罷了,奇怪的是,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作者又以欣羨的口吻贊歎道:“在美國,職業消防員……並不是青春飯,而幾乎是能端一輩子的鐵飯碗。”也就是說,作者明知“40歲往上的消防員”因為體能、反應速度等下滑,導致死亡率高,卻還覺得他們應該繼續捧著“鐵飯碗”冒更高的風險。請問到底是希望消防員死亡率低還是高呢?

  以上只是查證能力和邏輯問題,下面談談為何犧牲率不是算術題——以犧牲多來指摘專業性,根本站不住腳。消防員本來就是以搶救生命為天職的高風險工作,面對危險迎難而上拯救民眾生命正是專業精神的體現;相反,單單以犧牲少來論英雄,卻更像是對全世界消防員、對整個職業的侮辱,而非關懷。

  若論新世紀以來消防員犧牲最多的案例,無疑是911雙子樓的倒塌,但國內媒體在哀悼之餘,卻沒有紛紛批評第一時間向上沖的紐約消防員缺乏“專業性”。看來,他們真是對中國消防員“愛之深、責之切”了。

  “責之切”還表現在另一個方面。許多火災其實是老百姓疏於防火造成的,滅火的責任被誇大,出事了最多連帶處理防火幹部,但某些媒體甚至政府往往不敢面對現實,不敢“針對”老百姓,卻把矛頭指向消防兵。因此,消防員間流傳著一句無奈的順口溜:“防火幹部進監獄,救火幹部下地獄。”客觀來看,“消防”中事半功倍、效果更好的無疑也是“防”而非“消”。

  到底要什么樣的職業化?

  既然中國消防員的職業水平未必如炒作的那么不堪,“職業化”幾乎是個偽命題,為何媒體還揪住“職業化”不放?它們究竟想要什么樣的職業化?

  職業化無非有幾種。

  其一,“外包”給私營企業。

  私營消防隊自古就有,可惜故事並不美妙。古羅馬的克拉蘇建立了消防隊,在火災時按兵不動,以低價購買事主的房產。日本過去的私營消防隊社會低位地下,種種行徑為人所不齒,是主要原因。

  清末民初有不少民辦消防隊,袖手旁觀、敲詐勒索、小偷小摸、順手牽羊等屢見不鮮。民國時江蘇等少數省份雖然試圖管理民辦消防隊,但一直沒能成功。可以說,直到新中國成立,老百姓才有了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消防隊。

  等到新自由主義思潮泛濫全球之時,公共部門私有化呼聲日盛,消防隊的私營化卷土重來。但新時代的私營消防隊毛病不見得少。

  2013年,美國亞利桑那州的Justin Purcell家中起火,相距11.3千米的Surprise市消防隊率先趕到,控制了火情。但在32.2千米外的私營Rural Metro消防隊,花了整整一小時,不請自來湊熱鬧,僅參與了掃尾工作——往熱點上澆澆水。因為Purcell家沒有給相距甚遠的Rural Metro繳納474美元的年費,竟收到了高達19825美元的賬單。明細顯示,消防員的報酬為每小時150美元,可事主說:“大概就兩個消防隊員在認真工作,其他人都站在那扯淡。”媒體還爆料稱,該公司最近剛申請了破產,其工作人員則在郵件中特意要求媒體不提及此事。

  中國一些鄉鎮離縣城較遠,出於縮短出警時間的考慮,也搞過民營消防隊,許多還獲得過縣、鄉財政支持,但很快陷入資金短缺的困境,防火費糾紛頻發,見死不救的情況也時有報道。

  其二,變武警為“職業化”公務員。

  早在1984年,深圳就試點了公務員化的改革。但有論者指出,“本市公安編制的消防隊員們畏縮不前,緊急從外地調來的公安現役支隊士兵卻像打仗一般冒死突擊……公務員可以幹到40-50歲,明明不能去一線救火了,還要占編制,不給新人進來。真正負責上陣的是工資遠遠低於老公務員的年輕戰士。”為了補充人力,只能“增加500官兵組成現役部隊,編成14個中隊。”換言之,還是得靠真正職業化的武警官兵來解決救火問題。

  2009年,深圳再次改革消防制度,首創“消”“防”分離,保留公務員編制的消防民警,負責消防監督管理,以消防官兵負責滅火救援工作。這從側面再次證明了此前改革存在巨大問題,也說明經過十幾年的長期實踐,從政府到百姓都發現,滅火工作還是武警官兵更專業、更靠譜。

  如果說深圳是嚴肅的改革探索,那么以下外國的類似“公務員消防”的例子則讓人錯愕。

  2011年,美國田納西州南福敦市由地方財政供養的消防隊引發巨大爭議。鄰縣由於財政緊張,開腦洞把自己的消防隊裁撤了,“外包”給南福敦消防隊。該隊遂以“市場思維”思考公共服務問題,心安理得地對鄰縣居民收起年費。面對年年交齊、僅當年未交的居民,也見死不救,甚至不允許其補交,揚言要讓老百姓“長點記性”。

  網上能搜到不少誇贊英國消防員職業培訓的文章。但2012年,漢普夏郡25個會遊泳的消防員,面對只有1米深的池塘,竟搬出《消防員自我保護工作條例》,拒絕援救溺水癲癇病人,當事人最終不治身亡。

  2002年,英國還發生消防員罷工48小時的事件,只能臨時調軍隊滅火。消防工會聲稱,消防員工資水平遠低於其他重要公共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要求立即上調40%,並一口回絕了政府漲11%的折中方案。

  其三,還有種志願者消防員。

  看名字就知道這與“職業化”相去甚遠,但為避免有些人產生過於美好的想象,也有必要提一下。

  美國CBS的網站曾報道過消防員蓄意縱火的情況,大部分涉案者都是“志願消防員”,而這些所謂的志願者並非分文不取,同樣可以在滅火後獲取不菲的報酬。

  《紐約時報》則當仁不讓地發表文章辯駁,引用專家的話稱,“消防員縱火不過是都市傳說”,“縱火對消防員的吸引力,並不比犯罪對警察的來得高”……只是拿警察的所有犯罪去和消防員縱火這一宗罪相比,總覺得越抹越黑的氣息撲面而來。

  問題來了,不少媒體在鼓吹職業化時,真的想好了自己要哪種職業化嗎?

  當然,中國的消防制度遠非盡善盡美,人手不足、財政吃緊、設備不夠先進、管理體制有待梳理是普遍現象。但這些與上述所謂的“職業化”、“體制改革”並無關聯,而是受到我國國情的局限,畢竟加大投入絕非一朝一夕之功。具體到天津濱海事故中,消防工作是否有指揮失誤?是否有不諳現場情況?肇事公司背後是否存在黑幕?都應該追究,但在弄清情況之前,各方都不應該借此預設問題,空談職業化改革。出於關愛消防員考慮,我們更應該在生活中從我做起。關哲每每看到,平時總有居民連房間反鎖這樣的事情也要請消防隊員冒生命危險解決而不是自己花幾十元錢請開鎖匠,真心覺得有時候人們過於透支消防隊員的生命安全了。

  在今天中國的輿論場,如果各方切實調查、思考,而不是在抹殺公共服務“公益性”、將公共服務“私有化”上挖空心思,就可以為中國消防事業提出更實際、更有效的建議。消防隊員是和平時期少有的經常“上戰場”的戰士,他們沖鋒在前,為保衛國家人民財產生命安全而犧牲。我們希望他們能平平安安,但他們的犧牲絕不是可以被用來批判犧牲的工具。曾有網友揶揄:職業化確實可以減少傷亡,因為職業化以後一著火,合同制消防隊員往往不沖上去,就不會有傷亡了。這話雖然是玩笑,但值得我們深思,那就是我們要的消防制度嗎?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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