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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漢涉奸妻案解散陪審團重審

2015-08-2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34歲西班牙籍銀行家涉於前年在住所強奸29歲內地妻子案,原定昨踏入第9日審訊。惟有陪審員前日稱被業主恐嚇,擔心「無命」出席審訊,獲法庭解除職務;及后陪審團向法庭提問,揭發有陪審員私下「做研究」,利用手機冒認他人身份發信息給自己,質疑呈堂的手機短訊證供是偽造的。法官同意該陪審員違反法庭指示,遂下令解散陪審團,將案件排期重審。

  女陪審員聲稱遭恐嚇退出

  案件原定於本周一開始結案陳詞,惟首席女陪審員在陳詞前,聯同其父及友人致電法庭,稱她被業主恐嚇,擔心「無命」再到法庭出席審訊,要求法庭協助她報警。法官黃崇厚認為無法查明事件,且法庭不適合處理此問題,下令解除其職務,令7人組成的陪審團只餘下6人。據悉,該首席女陪審員亦提出了屬尷尬、私人性質的理由,獲接納不宜繼續履行職務。

  男陪審員違規做案件研究

  6人陪審團之后向法庭呈交問題,質疑辯方有否向電訊商核實由辯方呈堂的手機短訊證供,的確來自被告及其妻2人,因為呈堂的紀錄只有人名而無電話號碼。其中一名男陪審員更聲稱他曾做研究,用手機冒認他人身份發信息給自己。

  直至昨日,代表被告的大律師艾勤賢指法庭已指示陪審團只可參考庭上證供,該男陪審員卻違反指示、自行做研究及有偏見,令審訊不公平,申請解散整個陪審團。

  法官認為,該男陪審員只是過分認真而非有偏見,但餘下5個陪審員并不恰當,遂在律政司不反對下解散陪審團。

  大律師陸偉雄指,陪審員經抽選后,須宣誓他會根據庭上證供作出裁決,私下進行研究是偏離陪審員應有的責任及「做多蒙」。本案男陪審員雖然令案件需重審、浪費法庭時間,但他只是對法律不熟悉,非刻意違規干預司法程序,故不會受到懲罰,照樣可收足9日審訊的「車馬費」。

  本案被告被指於前年4月某晚,在家中飲醉及扣上大門防盜鏈,妻子因未能開門而召警及消防破門入屋,被告醒來后涉在盛怒下虐打及強奸妻子。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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