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 Chan
2015年,香港這間過百年的,堪稱為亞太區著名高等學府的香港大學,要選聘一位主管學術人事和資源的副校長。程序上是先由遴選委員會提出候選人議案,再交由校務委員會裁決通過而產生。我們先不談什麼幹預什麼,或誰施壓誰,首先筆者想釐清幾個一直在傳媒報道上出現的名詞。
推薦:一般理解是有一位在品格、條件上,符合某人或某群人的要求,他受到某人或某群人的首肯,而推舉他去承擔某一項目或職位。任命:一般情況下多用於一位至高的權力人物,對屬意的人選作指定性的委以重任。角逐:這明顯是有兩個或以上合符基本條件的人,去競爭某一或某些職位,或任務等。再者,大家請理解一下,「港大遴選委員會」這名稱,從字面上的含意給大眾表達了什麼?「遴選」即審慎選拔。既然是選拔,就應該是有2個或以上的候選人去被審慎選拔出一個符合是項條件的人物。
有私相授受之嫌
港大之「醜」鬧劇,究竟醜在哪裏?
香港大學自1911年創校至今,過百年的春風化雨,孕育出一代又一代香港精英中的精英,大都成為社會私營機構的企業家,及政府機關的要員及高官。但為什麼港大要請一位副校長,只有唯一一個人選陳文敏呢?這個職位享有幾百萬的年薪,及其他房屋、交通、交際等十項八項的優厚津貼,有意競逐者眾,符合該職位資歷要求者亦眾,怎會只有唯一一個的陳文敏成為候選人呢?
別說太遠了,取而近之,港大現時在職教授約有70名,還有十大院校的院長,除陳文敏外,還有9名院校院長,為什麼只有唯一一個的陳文敏呢?
再看看陳文敏的個人履歷。學術上,陳文敏領了獎學金,但沒有完成博士課程,中途而廢,沒有博士銜頭。據學術權威對各大學「研究評審工作2014」報告顯示,陳文敏身為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時,港大法律學院表現遠遜於「年資較淺」的中文大學法律學院。人事管理上,包庇下屬戴耀庭策劃佔中,煽動學生知法犯法,對此事視而不見,知而不問。又公開為港大學生會刊物鼓吹港獨的言論辯解。資源分配上,陳文敏收受下屬戴耀庭來歷不明的捐款,但我們卻看不到近年法律學院舉辦了什麼學術活動。誠信上,將遴選副校一事公開,違反遴選守密協議原則。作為港大學術人力資源副校長一職,陳文敏又有那方面稱職呢?!
上樑不正下樑歪
在遴選副校長開始至今的過程中,梁智鴻是陳文敏推薦人應為重點。如8.18惡劣暴力政治事件中,學生沒有圍堵梁智鴻及馬斐森校長。8.25校委會會議後,在記招上梁智鴻聯同校長的發言中竟指出,8.18當日港大校委會被圍堵事件不是誰的責任問題,而是校園保安的問題……哈!哈!!哈!!!猶如銀行劫案發生後匪徒逃跑了,有內應之嫌的經理出來說,不是匪徒責任問題,是銀行保安不足的問題……筆者不敢再作任何判斷了!擺事實,講道理,由讀者去思考吧!
出自港大的泛民政客,為什麼可以肆意在校園內煽動學弟妹不事學問,而成為暴力政治工具,終至發生學生暴力衝擊圍堵校委會,以求達致奪權的惡劣事件???是上樑不正,下樑歪?還是有重要管理層,與暴力政團暗通款曲呢?唉!!!港大醜鬧劇底因,應為明眼者所不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