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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兩會高層會談的意涵

2015-08-31
来源:香港商報

  台灣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兩岸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於日前在福州市舉行,順利簽署「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即「兩岸租稅協議」)及「兩岸飛航安全及適航標準合作協議」,相信此次會談成果能協助兩岸企業家減輕稅負的負擔,并增加兩岸飛航安全系數,而廣為兩岸各界所樂見與肯定。

  加強台商在陸競爭力

  此次兩岸兩會獲致成果,具有三項意涵。

  首先是簽署兩岸租稅協議,將有助於加強台商在大陸的競爭力,并吸引外資投資台灣:眾所周知,兩岸雙方貿易投資關系頻繁密切,但台灣民眾與企業卻沒有簽署租稅協議,并不能享有所得稅減免及爭議解決措施,可謂相對處於不利競爭地位。然而,2009年12月兩岸兩會第4次高層會談在台中市舉行前夕,由於部分台商擔憂兩岸租稅協議簽署生效后,兩岸將實施稅務「資訊交換」,致使陸方將可能追稅與追究刑責,而出現臨時「喊卡」無法簽署兩岸租稅協議之情事。

  經過近6年來雙方多次的溝通與協商,在資訊保護部分,早先台商擔心溯及既往與財務資訊「全都露」,不過此次簽署的兩岸租稅協議已作出相應的保障。亦即:雙方同意交換的必須是「實施租稅協議」或「課徵所得稅」的相關且必要之資訊,而且負有保密義務;并明定資訊交換「不溯及既往」、「不作刑事案件使用」等「四不」原則,以防止資訊濫用。

  尤有進者,兩岸租稅協議另一主要突破的亮點,是為因應台商早年經第三地轉投資大陸,未來只要實際管理處所位於台灣、依台灣稅法納稅者,均可納入避免雙重課稅,堪稱完全落實了替台商解套。此外,該協議生效后,可使台灣稅收净增加81億至133億元新台幣,台商與陸商稅負分別減輕39億元新台幣及1億元新台幣。因此,整體評估,兩岸租稅協議對台灣而言,有助吸引外資來台設立子公司;對大陸而言,面對成本高漲的壓力,避免雙重課稅能留住台商外移的腳步,可視為締造兩岸雙贏新局。

  提升飛航安全

  其次是簽署兩岸飛安協議,將建立飛航安全與適航監理機制,可提升飛航安全、旅客便利與促進產業發展:兩岸民航客運班機每周已達840個往返班次,貨運已達84個往返班次,雙方相互認證彼此航空產品與零組件,確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該協議生效后,雙方可至對方航空公司進行作業,也可委託對方維修機構執行航機維修作業,有助減少誤點狀况,改善機械維修品質,降低營運作業成本,并進而提升飛航安全。

  兩岸兩會積極協商

  最后一項意涵則是植基於「九二共識」的兩岸互信的政治基礎,兩岸兩會積極致力於推動攸關兩岸民眾權益福祉的后續四個議題的協商:尽管「兩岸服貿協議」尚未在台灣立法院實質審議,復以綠委堅持必須在立法院先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才可實質審查包括「服貿」在內的所有兩岸簽署協議,使得此次簽署的兩個協議,究竟何時可通過立院審查而生效,仍有相當變數。

  對此,馬當局系基於「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來推動本次兩個協議的協商與簽署,全然考量到台灣民眾與企業的權益與福祉,綠營實不應一再以政治考量來阻撓該兩個協議的生效實施。蔡英文與民進黨若是真的主張「維持兩岸現狀」,而非「言行不一」,即應該同意該兩個協議能盡快列入立院新會期「備查而不須審查」,促使其生效實施。再者,兩會仍積極力推貨貿、爭端解決、互設辦事機構及環保等后續協商,誠盼能立足互惠互利考量,盡速完成洽簽,再創兩岸照顧民眾之共贏新局。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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