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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農業標準亟待出臺 多家公司提前“跑馬圈地”

2015-09-07
来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歐陽凱

  近日,中國光伏農業產業聯盟組織相關產、學、研機構多次召開制定《光伏農業行業標準》的座談會、研討會,并在最近的一次會議上,對光伏農業標準編制工作進行了系統規劃,將根據編制工作的需要成立專家工作委員會,組建若干工作組,穩步推進光伏農業標準編制工作。

  “行業要發展,標準要先行”,昨日(9月6日),中國光伏農業產業聯盟執行理事長張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標準制定工作已正式啟動,該標準將是一個系統,會分期發布。

  行業諸多問題待解

  農業和光伏的結合最早始于20世紀70年代,但光伏農業的發展一直受光伏電池組件高昂成本的制約,直到近年來隨著電池組件成本不斷降低,光伏農業才迅速發展。

  光伏農業也被業內一度認為是一種新興產業發展模式。自歐美雙反以來,在國際光伏市場萎靡不振的情況下,國內大量光伏企業也陷入困境,產能過剩問題日益嚴峻,目前單純做發電業務已經很難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將光伏與其他產業結合無疑是政策鼓勵的方向。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曾表示,從長遠看,發展光伏農業對于我國的農業轉型具有重要意義,從短期來看,光伏農業從一定程度上是解決目前光伏產業困境的有效措施。

  一位光伏行業人士也對記者表示,光伏投資商開始專注于光伏農業,很大程度上來源于光伏項目對土地的制約,而與農業結合恰好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基礎上。但隨著光伏農業項目的增多,不少農業專家擔心土地危機,國家層面也開始關注農業跨領域用地問題,并通過出臺規章制度等來進行規范。

  “光伏企業在進入農業領域時該如何規范行為,達到光伏農業1+1〉3的效果,制定光伏農業行業標準非常有必要。”張勇表示。

  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紅煒指出,由于涉及兩個行業的相互融合,從項目前期開始,農業、光伏項目的前期審批流程不同、補貼政策不同、項目設計需要兩個專業領域的相互協調、兼容、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如果農業與光伏的投資主體不同,還涉及到利益平衡。

  多家公司加快光伏布局

  對于該標準的推出是否具有強制性和約束力?張勇表示,該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國光伏農業項目的實際狀況,在中國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由中國光伏農業產業聯盟組織相關產、學、研機構制定,以更好地規范光伏農業行業的健康發展,將推薦性供企業以及各地政府參考。

  紅煒認為,制定標準是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需要全社會支持,在成熟市場國家,許多類似事情也都是由民間組織完成的。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有超過200萬千瓦的光伏農業項目正在建設或簽約擬建,規模較大的光伏蔬菜大棚、“漁光互補”水產養殖、光伏畜禽養殖等項目達400多個。較早前,由青島昌盛日電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聯合青島城投集團、國家開發銀行和光大銀行共同出資設立了第一個針對光伏農業的大規模專項基金——“百億光伏農業產業基金”,專項投資于在全國各地的光伏農業項目。

  不少上市公司也加快布局。今年8月10日,興業太陽能光伏農業與光伏觀光旅游綜合利用示范項目正式并網發電,項目建設規模50兆瓦,占地面積1700余畝,是廣東省首個“農業光伏、地面光伏、觀光光伏、生態光伏”四位一體的光伏電站,預計每年可發電5200萬度。

  此外,漢能控股和協鑫新能源均在該領域有相關項目正在推進。

  南京農業大學博士后冀星曾撰文指出,在眾多參與者中,目的各有不同,眼下光伏農業項目的魚龍混雜,當務之急應該是制定標準。

  “先做推薦標準,再做強制標準,避免走光伏一哄而上繼而跳崖式的行業調整,避免出現農業領域的追逐產量忽視質量、開發過度、污染加重。” 冀星表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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