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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調查汽車后市場:配件廠爭權益

2015-10-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汽車反壟斷還在悄悄地進行。10月9日,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在汽車領域反壟斷指南工作會議上表示,發改委正對整車廠、經銷商和配件企業在后市場壟斷方面進行調查,可能很快會有結果。

  目前為止,發改委已經在汽車行業開出了四張罰單,對象是主機廠或者以主機廠為主,這一次針對的可能是經銷商和配件廠。不過,相關人士并沒有透露更詳細的信息。

  在反壟斷推行后,汽車鏈條中的多種關系都在改變。配件廠和車企,以及車企和經銷商,原有的管控關系正在反壟斷意志下被削弱。

  “反壟斷推行的兩年中,我們發現主機廠對經銷商的管理已經沒有那么嚴格。但主機廠在鏈條中的強勢地位仍然很牢固,很多配件廠在公開提出訴求時,都擔心主機廠的臉色。”一位參會的業內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

  擔心的原因是目前《汽車反壟斷指南》(下稱《指南》)還在制訂過程中,很多政策到底怎么定還沒有明確下來,所以經銷商或配件廠代表擔心發言會成為自身對抗主機廠的利益訴求,得罪主機廠。

  不過,《指南》草案將會在11月中旬出爐,到時候會舉行座談會繼續討論,目前的計劃是2016年春節前后提交給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

  配件廠謀求四項權益

  對于汽車零配件的反壟斷而言,流通自由和保護整車企業知識產權之間的平衡非常重要。來自吉利汽車的首席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姜丹明認為,整車企業對于零配件企業的前期開發、模具費用提供事先費用和事后的產品攤銷,因此整車企業與零配件企業之間實際上是一種委托加工的關系。零配件廠商要外銷帶有整車廠企業商標的零配件需要得到整車企業商標知識產權的授權。

  配件廠的觀點認為,自身扮演的角色并非來料加工這么簡單,很多老牌配件廠研發了很多技術和積累了生產經驗,只是因為主機廠的強勢地位,其在知識產權確定上吃了虧。

  有參會的律師贊成“考慮知識產權對整個配件的貢獻來確定歸屬”:如果是對整車廠的知識產權是在這個配件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是決定性作用的,整車廠可以控制供應;如果整車廠只是在一些接口、外觀設計等提供要求,對配件進行渠道控制就不合理。

  不過車企認為,即使是外觀設計也要保護車企知識產權。姜丹明稱,現在很多零配件是有外觀專利的,在這種情況下零配件商使用應該要得到授權。比如LV向代工企業訂了1000件包,代工廠生產了1500件,剩下500件品質一樣,就直接投放市場,這樣的行為是侵犯了該品牌的知識產權。

  另外,還涉及到一個模具成本的問題。車企設計產量外,模具額外使用生產出來的配件,車企是否可以對配件廠進行渠道管控。比如車企按計劃生產了80萬套零配件,但模具還有20萬套的壽命,配件廠可不可以外供?

  背后涉及到的是原廠件、同質件和雙標件的界定。在中國,原廠件的界定普遍意義上是從渠道上看的,比如出自車企渠道就叫原廠件。但歐洲是從質量上來確定的。發改委相關專家指出,歐盟法規所界定的“原廠配件”外延更大,“原廠配件”既包括標有汽車制造商標識的配件(“OEM配件”),也包括未標有汽車制造商標識,由配件制造商在相同生產線上生產的,與OEM配件質量相當的配件(“OES配件”)。但是該專家表示,目前估計很難將原廠件的范圍從渠道標準擴大到質量標準。

  目前,國家已經出臺了同質件的一些政策。車企和配件廠普遍認為,如果對同質件有完整的追溯體系,售后面對消費者可能產生的權責糾紛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

  關于配件上可以打誰的標識,大概有兩個層次含義:一是原廠件打不打配件廠的標識;另一個是配件廠外供配件,以后能不能用廠商標識。

  這種狀況,在歐盟實現了有條件平衡。其中配件廠能不能使用廠商標識,一定意義上是為了表明這個配件供給了什么品牌和車型,實際上是一個信息公開的問題。對于歐盟的雙標件模式(即零配件同時打有供應商和整車企業的商標),有車企表示贊成。實踐中,我國汽車初裝配件中已開始出現雙標件。

  重構經銷商和主機廠關系

  目前汽車經銷商日子不太好過,很多經銷商虧損或倒閉。經銷商目前的狀況,被認為和主機廠過去在鏈條中過于強勢的管控有很大關系。

  主機廠普遍對經銷商設立了建店標準,經銷商建一家4S店一般要投入數千萬元。“經銷商投資過大,運營成本高,是目前經銷商生存狀況不好的一個重要因素。”

  此外,主機廠在銷售政策上也過于強勢,比如搭售等政策,主機廠對經銷商銷售數量、銷售憑證做出強制性的要求,導致經銷商無從選擇;主機廠在于精品的選擇當中強制的指定性要求,經銷商沒有選擇。這兩種情況導致經銷商的財務負擔越來越嚴重,影響了經銷商的經營。

  同質件的推出,對經銷商而言是一把雙刃劍:一是限制了原來原廠件的利潤,這對經銷商是巨大的挑戰;二是經銷商也可以外采同質件,選擇權增加可以降低成本。這種和獨立配件廠平等市場化的操作,對消費者更加公平。

  不過,有車企認為,經銷商外采的零配件也必須有充分的知識產權保護。比如經銷商外采的零配件,腳墊、坐墊、導航,拿回來后用了整車廠的品牌,這對整車廠是一種傷害,同時欺騙了消費者。

  問題仍然是對同質件的追溯:《指南》應該清楚劃分,消費者使用了非原廠家的同質件而產生的產品責任,整車廠能否通過售后服務擔保條例和相關合同來明確得到免責。

  有車企提出,4S店往往不能履行告知消費者配件來源的義務,因此他建議主機廠可以建立經銷商外采配件系統,這樣可以明確區分原廠件和同質件,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對此發改委相關專家回應稱,授權經銷體系本身沒有問題,主機廠肯定可以對經銷商進行管理。但是具體到怎么樣來管理,以及整車廠和經銷商的平等角色怎樣來通盤考慮,在《指南》里會有一些具體的細化。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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