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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投票十項注意

2015-11-07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李幼岐

  11月22日的區議會選舉,是「占禍」發生一周年之后的首場大型的全港性的選舉。說選舉,當然是事關政治,但也涉及經濟、民生和社會發展,甚至涉及候選人的品格和工作作風,所以,既要看候選人的政綱,也要看他的往績即過往的表現,還得看此人的人品如何,才能決定「神聖的一票」投給心目中最合適的一位候選人。

  選民在決定「投票給誰」時,有些是早有明確的對象,有些則可能仍因這樣、那樣的原因而有所猶豫甚或疑慮。以下十項建議,可供選民在投票前作抉擇時作參考,希望閣下的「神聖一票」,投給最合適的候選人。

  投給值得信賴的候選人

  第一,投票給有擔當的候選人,不論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選出來都是為了讓他們服務大家。要服務大眾,必須有擔當。按往日的表現來分辨,基本上是建制派有擔當,反對派缺少擔當。這一簡單的「二分法」,對一些舉棋不定、并無定見的選民,相信必有參考價值。記住,投票給有擔當的建制派候選人,絕對不會有錯,肯定是正確選擇。

  第二,投票給支持經濟發展的候選人。這一點的必要性顯而易見。經濟是社會的命脈,是市民賴以生存生活的必需要素。不難由此推論,支持及促進本港經濟發展的候選人,才值得選民投他/她一票。舉例說,贊成創科局盡早設立者,就可投其一票。第三,投票給敢拚民生的候選人。對市民而言,民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議員作為民意代表,不能清談或空談民生,而是必須坐言起行,要敢拚民生,要有實際行動以致力改善民生。一位區議員,哪怕只是代表一個小小地區,也應該為民生拚搏。改善民生是大事,投票前要看清候選人是否真正致力改善民生。

  第四,投票給服務街坊的候選人。區議員的工作,主要涉及地區事務和服務街坊。這次區選,有不少所謂「傘兵」的候選人,這些人即使具有「偉大的理想」,但在服務街坊這方面,肯定有所不足,當然也無往績可言。地區事務及服務街坊,其實是很細緻的工作,需要細心和深入基層。以此而言,「傘兵」肯定是不適合的。實事求是,選民應投票給熱心服務街坊的候選人。

  第五,投票給關注地區事務的候選人。地區事務有較大的事,例如交通或公共憩息場所,也可以是小而具體到應在某處擺放一張木椅這樣的事。這就明顯表示,身為區議員必須非常熟悉地區事務,而且是事無巨細都要清楚深入地了解。能做到這樣的候選人,就值得該地區的選民投他/她一票。

  第六,投票給能夠尊重他人的候選人。尊重他人,本來已經是立身行事的基本品質之一。此點亦可轉化為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身為議員,有必要尊重議會同仁,尊重社會人士和地區人士,當然也要尊重市民和選民。剛辭任立法會議員的湯家驊,臨別秋波,曾奉勸反對派要尊重他人。以此推論,選民應將「神聖一票」投給建制派或反對派候選人,也就不言自明了。

  踢走反對派

  談了以上六條正面的意見,再談以下四條反面的意見。

  第七,不要投票給再三「拉布」并正在爭取連任的候選人。這一點適用於當前的區選,更適用於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拉布」雖然合法,但并不理性,更不合道德,是不符社會需求和不合時代潮流的政治劣行,影響經濟發展及民生改善。對於有「拉布」史的候選人,一個「NO」字,絕對不要投票給他/她!

  第八,不要投票給參加或支持「占中」、「鳩鳴」等行動的候選人。這類行為,對社會和對大眾確然是「有百害而無一利」。以「趕客」惡行為例,這已成了打擊本港旅游業及造成零售業「寒冬」的主因之一。這類人,是社會的敗家子,不應該投票給這些敗類。

  第九,不要投票給與「黑金」沾邊的候選人。舉例說,有些議員拿了幾十萬、上百萬元的「黑金」,還是什麼「雙料議員」,且拒不交代「黑金」問題。能投票給這種人嗎?簡言之,凡是與「黑金」有瓜葛之人,一律不可投票給他們。

  第十,不要投票給有暴力行為或有暴力傾向的候選人。暴力,常與黑道有關。即使無關,暴力也肯定與法治背道而馳。市民甚至可以在立法會議事廳也見到暴力行為的鏡頭,實在是豈有此理!一言蔽之,不能投票給這類人!

  以上十點意見,不論是看作忠告或提示或注意事項,總之供大家在區選投票時參考。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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