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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煒:停牌“釘子戶”莫耽誤中小股東

2015-11-13
来源:中國經濟時報

  中小板某上市公司自6月1日停牌以來,至今沒有披露重組交易的具體細節,近日其收到深交所的監管關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書面說明:重組停牌時間較長的原因及不能按時復牌的主要障礙、繼續停牌期間的具體安排等信息。

  這是A股停牌“釘子戶”被交易所重點關注的最新例子。這家公司從去年2月24日起曾因籌劃最大事項而停牌過,到去年7月22日才復牌。然而,重組預案披露多月后遭叫停,據稱是因為“參與重組的有關方面涉嫌違法被稽查立案”。此次又因重組事項停牌,該公司雖至少每5個交易日發布一次進展公告,但迄今尚未透露具體細節。對投資者來說,擔心股票停牌時間過長致使錯失大盤強勢的交易機會。

  A股停牌“釘子戶”現象,近期受到市場各方的關注。除了交易所發出的監管關注函涉及到多家上市公司停牌問題,上海證交所近日發布了 《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此次規則修改,主要針對上市公司隨意停牌、停牌程序不規范、停牌時間過長、停牌期間信息披露不充分等現象,《征求意見稿》將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期間規定為最長不超過5個月。

  有統計顯示,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為例,2014年至今停牌并披露重組預案的164家滬市公司中,60%的公司在停牌后3個月內復牌披露預案,27%的公司停牌后5個月內復牌披露預案,13%的公司停牌期間超過5個月。可見,停牌時間過長的“釘子戶”數量占比不大,但涉及多家公司。再以深市為例,世紀游輪11月11日復牌,擬向巨人網絡全體股東發行股份,收購巨人網絡全部股權。而該公司此次停牌始于去年10月27日,停牌時間超過了1年。再如,中銀絨業、世紀華通、﹡ST霞客等因籌劃重大事項,分別于去年8月25日、12月5日及12月23日起停牌至今;興化股份因實際控制人擬籌劃對公司有重大影響事項,自5月8日起停牌至今。

  停牌是一種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措施,也是上市公司的一項權利。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往往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停牌有助于保證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股價異常波動。上市公司及時采取停牌措施,也是防止由重大事項泄密而發生內幕交易的有效手段。

  然而,上市公司停牌過于任性或隨意,特別是停牌時間過長及停牌期間信息披露不充分,引來投資者的批評。經歷今年6月至8月的股市暴跌,面對同行業公司的股價大跌40%甚至60%以上,投資者擔心停牌“等不起”,可能由此錯失交易機會。值得注意的是,大股東不輕易減持而“等得起”,與中小股東在停牌問題上的利益不一致,對停牌時間長短的反應不敏感。有的公司更是把停牌作為“擋箭牌”,來達到其他目的。

  在日前針對某上市公司停復牌事項不審慎的通報批評中,上交所明確指出,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直接影響公司股東的交易權利,尤其是長期停牌對投資者利益影響重大。公司應當基于合理正當理由,審慎辦理股票停復牌事項。深交所擬發布 《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要求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時間過長,不得濫用停牌損害投資者的交易權和知情權。對于違反備忘錄的規定,濫用停牌和無故拖延復牌時間的,備忘錄明確交易所可以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并對公司股票實施復牌處理。

  交易所將實施新規給停牌 “釘子戶”念“緊箍咒”,有助于進一步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投資者期望,監管部門不僅加大事中干預力度,還應該考慮出臺懲戒性措施,讓上市公司更清楚認識到停牌不可任性。否則,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付出違規的代價。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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