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進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改革為主線,推進企業整合重組
■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
⊙記者 梁敏 金嘉捷 ○編輯 谷子
在中央深改小組審議通過47天后,農墾改革的頂層設計落地。
昨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了農墾改革目標、重點和路徑。意見提出,繼續推進墾區集團化改革,有條件的墾區要建設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已組建集團公司的墾區,要加快推進直屬企業整合重組。此外,還要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
加快推進農墾集團整合重組
農墾改革的主線是推進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這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闡明的方向,這次意見則作為改革基調落定。
圍繞這一主線,意見明確了發展目標:到2020年,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農業企業集團,建成一批穩定可靠的大型糧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膠、牛奶、肉類、種子、油料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形成完善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
意見首要強調,繼續推進墾區集團化改革。有條件的墾區要整建制轉換體制機制,建設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已組建集團公司的墾區,要加快推進直屬企業整合重組,推動國有農場公司化改造,建設農業產業公司,構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管理體制。
在確保國有資本控股前提下,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依法推進集團公司股權多元化改革試點。國有農場歸屬市縣管理的墾區,要著力增強國有農場經濟實力,積極探索推進集團化改革,有條件的要組建區域性現代農業企業集團,產業特色明顯的可以聯合組建農業產業公司,規模較小的可以合并重組。
事實上,針對股權多元化,農業部部長韓長賦昨日在解讀意見時就提到:“穩步開展農墾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推進企業股權結構優化,多種形式探索管理層和企業員工持股,加大企業上市融資力度。”
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農墾體系主要矛盾就是體制不順暢,改革有助于理順體制,并且農墾集團本身具備很多資源優勢,通過市場化改革有助于優化資源配置。在目標明確后,可預期未來農墾改革步子會加快。”
中泰證券農林牧漁首席分析師謝剛分析稱,未來農墾系統將在全國率先引入國際先進的農業生產系統,以信息化、機械化等集約型生產方式充分利用墾區優質資源。同時在體制內外實現資源整合,改變大集團、小公司的局面,將優質資產梳理后注入上市公司。
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本化
談及農墾改革,土地流轉是市場最為關心的熱點。對此,意見明確稱,要深化農墾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意見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任務,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國有農場共同負擔。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創新農墾土地資產配置方式。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
意見明確,對農墾企業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和保留劃撥用地等方式處置。省級以上政府批準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等農墾企業,其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國有劃撥建設用地和農用地,經批準可以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方式處置。
此外,意見提出,有序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這也是農墾改革創新的亮點之一。
土地是農墾最重要的生產資料,是農墾存在與發展的基礎,但農墾土地資源的資產、資本價值一直未能充分實現。
因此,韓長賦強調,推進農墾改革發展,必須利用好農墾國有土地。“推進農墾土地資源資產化和資本化,是深化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改革的重要途徑,對做強做優做大農墾經濟,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具有重要意義。”
長江證券指出,釋放沉睡已久的土地資源,有利于農墾土地通過證券化、資產抵押、信托流轉等方式實現資本化,同時也將存進墾區土地資產的整合與注入。
東吳證券則在研報中稱,農墾改革后,社會職能剝離,農墾系公司盈利能力顯著增強,農墾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有望獲集團資產注入。同時,農墾系上市公司的大量土地資源獲得價值重估,農墾系統上市公司將獲多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