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5

處置僵尸企業更要發揮市場力量

2015-12-16
来源:新京報

  作者:劉曉忠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張喜武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處置僵尸企業將堅持分類處置,積極地推動兼并重組一批、強化管理一批,淘汰落后一批,及技術改造提升一批。

  這是李克強總理一個多月前三次表態要加大清退僵尸企業力度后,國資委等就清退僵尸企業開出的實施藥方,為此,國企優化重組勢將成為供給側改革的一項艱巨而關鍵的環節。

  當前要清退僵尸企業,首先需明確僵尸企業的界定標準。鑒于近期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持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采取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等方式予以出清,業界將其界定為僵尸企業的不成文標準。若如此標準定義僵尸企業,那么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可能只有破產處理這一選項了,因為持續三年虧損和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不論是國企還是其他所有制企業,都將既無市場生存能力,又是政策約束的落后產能,何況這樣的認定標準存在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如持續虧損三年不一定就是劣質資產,結構調整方向在技術大變遷時代不是一個很好認定的范圍。

  其實,在國企改革已轉向以國有資本監管為主的理念下,僵尸企業的界定標準應該交付給市場。以國有資本監管為主,并準備設立國有資本運營投資平臺等改革新思路,實際已為僵尸企業處置提供了開放式視角,如轉向國有資本監管將不再焦慮于具體國企一城一池的得失,而是通過國有資本的市場化資源配置,讓市場去識別和并購重組國有資產。

  為此,不論是基于國資改革,還是立足于清退僵尸企業,應在堅持負面清單管理的基礎上,構建一套開放式市場邏輯秩序,讓已無市場再生能力的僵尸企業退出經濟舞臺,讓暫時休克的企業,通過市場化并購重組,煥發活力,盡量避免依據相關部門的主觀認定來評判。

  構建開放式市場邏輯秩序,就需政府提供并完善透明性擔保和防護型保障等公共服務和產品,為國資改革,尤其是僵尸企業的清退工作清掃路障。畢竟,對僵尸企業的清退會導致人、財、物的重新配置,必將會引發職工失業風險,容易給“除僵工程”增壓,影響其進程。

  然而,若因擔心職工失業風險而放慢“除僵工程”進度和力度,不僅影響經濟轉型升級進程,而且對職工也將是不利的。因為若對僵尸企業的關停并轉主要是為規避職工的失業風險,那么這樣只是將職工的失業風險虛置起來,而并未得到妥善解決,并不利于勞動力的市場化再配置。

  職工失業風險的擔憂,恰源自當前政府理應提供的透明性擔保和防護型保障等公共服務不到位。因此,推動“除僵工程”的必要條件是要進一步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務,這方面可借鑒1997年政府在處理輕化工業產能過剩的經驗,即在重拳清退落后產能的同時,推進了社保、住房等相關領域改革,有力地護航了當時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

  僵尸企業如同一臺吞錢的機器,抑或為經濟體系中的敗血細胞,唯有基于開放式市場邏輯秩序進行破產清算,才能為經濟轉型掃清路障,防范僵尸企業與正在興起的“雙創”爭奪經濟金融資源。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