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在參加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主辦的“2015中國改革論壇”時表示, 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統一國家財權是關鍵。總體上看,國家財權至今未能實現統一。
劉尚希說,國家財權,包括預算權、稅費權、所有權、專賣權等內容,過去長期存在的自收自支的預算外資金,就是國家財權分散割裂的集中表現。現在,這個問題名義上解決了,“預算外資金”已經被取消,但預算“切塊”的問題仍以各種形式存在,并形成了難以撼動的既得利益和權力。
“基金預算的存在,實際上就是預算權統一過程中遇到阻力而妥協的產物。基金預算的背后是各部門的權力和利益。一些專項收入,如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收入、排污費收入、教育費附加收入、車輛購置稅、成品油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等,都規定以收定支,專款專用,使財政資金使用碎片化。”劉尚希認為,部門的“二次分配權”,嚴重肢解了預算的統一性,成為預算中的“預算外”,妨礙全面完整統一預算的真正實現。“二次分配權”使各個部門都把注意力放在了分錢上。財政資金異化為一種權力,而不是責任。
近年來,部門利益法制化現象較為普遍,與財政收支增幅或GDP掛鉤的重點支出就涉及6類,包括教育、科技、農業、文化、醫療衛生(含計劃生育)、社保。2014年這6類規定要掛鉤的支出占到全國財政支出的47%。“這種做法實際上也是以另一種形式行使預算分配權,是以法律方式分割預算權,是對人大預算權的自我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