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1

財庫局冀6月通過 金融機構處置機制

2016-01-06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立法會金融機構處置機制條例草案昨日舉行第二次會議,委員會期望草案可於今年6月通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於會上表示,若草案未能通過,會由於現有法例無法作出跨境協調而導致海外機構縮減本港業務規模,乃至遷離香港,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或因此受撼。

  劉怡翔指,通過金融機構處置機制,在處理「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時,會避免使用公帑,不會為政府的財政帶來壓力。劉怡翔解釋,在籌備的過程中,會通過內部財務安排,要求股東及個別債權人將債務轉換為股本等,以吸收虧損,原則上不會影響公共財政,即使有財務需要,亦會先用外匯基金的資源處理。劉怡翔又指,處置成本會在事后向相關的金融界別徵費。

  若要處置的機構涉及內地,劉怡翔亦表示,不會因為兩地法規不一而出現問題。劉怡翔指,內地亦需要實施金融穩定理事會的相關框架,不存在兩地在處置機制不同的問題。 

[责任编辑:李曉尚]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