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3年11月24日出席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時,逾200人在沙田官立中學外示威,學民思潮2成員搬走鐵馬,沖擊警方防線。兩位成員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指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稱日后會以溫和及合法方式表達訴求,各被判執行社服令80小時。
首被告李宗澤(18歲)及學民前發言人的林朗彥(21歲),在事隔年半后方被警方拘捕,早前承認共3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社服令報告指,2人有悔意、熱心社會事務,但會用溫和方法關心社會,如藉傳媒平臺表達意見。林父母稱支持及關心兒子,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指若做義工馬虎或判囚
林去年12月底一度與感化官失去聯絡,裁判官特別點名指,要求林日后進行感化官安排的無償義工活動時,切忌馬虎了事,若表現欠佳會考慮判監。
控方亦向法庭要求索取兩名被告的社服令報告,惟辯方反對,裁判官稱不會下特別指令。林庭外質疑控方做法,表示反感,因報告詳列家庭收入等個人私隱資料。林解釋失聯是因電話損壞,目前專注重考DSE,在社運組織中會轉變崗位,退下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