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海上油氣田開采、海島開發等領域”的需要,國家發改委最近批復了兩家央企關于海洋核動力平臺項目的申報。
核電巨頭中廣核在12日發布消息稱,國家發改委近日復函同意其申報的ACPR50S海洋核動力平臺納入能源科技創新“十三五”規劃,標志著中廣核的海上小型核反應堆(下稱“小型堆”)研發取得突破性進展。
消息稱,中廣核正在開展ACPR50S小型堆示范項目的初步設計工作,預計2017年啟動示范項目建設,2020年建成發電。
而在幾天前,中船重工公布的一則消息顯示,該公司申報的國家能源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海洋核動力平臺示范工程項目已經得到國家發改委的同意。這為實現中國海洋核動力平臺“零”的突破奠定基礎。
海洋核動力平臺是海上移動式小型核電站,是小型核反應堆與船舶工程的有機結合,可為海洋石油開采和偏遠島嶼提供安全、有效的能源供給,也可用于大功率船舶和海水淡化領域。
官方資料顯示,海洋核動力平臺屬國內首創,平臺技術可填補中國在民用核動力船舶領域的技術空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對中國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全球能源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國家發改委在復函中要求“中廣核加大技術創新力度,加快ACPR50S 研發設計和關鍵設備研制進程,開展實驗堆建設,并結合用戶需求深化工程技術方案,在條件成熟時啟動示范項目建設,滿足海洋核動力平臺批量化發展需求,爭取在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實施中發揮重要作用”。
在中船重工集團方面,2014年,中國國家能源海洋核動力平臺技術研發中心在中船重工七一九所掛牌成立。這是中國首個國家級海洋核動力平臺技術研發機構。該研發中心是國家能源局批復的第5批9個研發中心之一,由中船重工七一九研究所發起,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中科華核電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海油研究總院等單位共同組建。
目前,七一九所已完成了海洋核動力平臺的兩種技術方案。一種為浮動式核電站,即將核電站布置于浮動式平臺上;另一種為可潛式核電站,除滿足浮動式核電站性能要求外,還可滿足在惡劣海況下,平臺下潛至水下工作的需求。
根據央廣網報道,2015年10月26日,英國勞氏船級社宣布與中核集團下屬公司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簽訂框架協議,共同設計開發利用小型核反應堆建造海上浮動核電站。該小型反應堆是中核集團研發的ACP100S。根據該框架協議,雙方共同開發的“浮動核反應堆首堆”,將為中國離岸開發來提供電力支持。英國的勞氏船級社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一個船級社。
根據《中國能源報》報道,在2015年5月的第三屆能源論壇上,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多用途模塊化小堆總設計師宋丹戎透露,用于海上石油開采方案的浮動式核電站ACP100S已完成總體方案設計,其設計、試驗、關鍵設備研制等環節均已貫通,可很快具備工程應用條件。
ACP100S是由中核集團所研制的項目。據了解,ACP100S于2010年啟動研發,開始需求調研并完成頂層設計;2011年聯合中海油完成渤海灣油田核能發電預可行性初步研究;2012年開展總體方案優化論證,開展關鍵技術研究;2013年形成總體方案,完成了稠油熱采論證及關鍵技術攻關。
“ACP100S充分兼顧安全性與經濟性,根據與用戶的交流,其發電成本與現有海上油氣開采能源供應方式相比有較大的經濟優勢。”宋丹戎表示。
在具體進度安排上,宋丹戎表示,ACP100S計劃2016年完成工程初步設計,工程開工;2017年,完成工程主系統施工設計,船體下水;2018年,完成電站主設備安裝;2019年,電站建造調試完成,并投入運行。
國家核安全局安全中心此前針對多用途小型堆的評價函明確表示,其設計方案能滿足中國現行核安全法規及導則的要求;設計中充分應用縱深防御原則和可靠性設計原則,采用多重安全屏障和專項安全措施,使堆芯損壞率和早期放射性物質大量釋放頻率遠低于相關安全規定,其安全水平達到三代核能系統指標要求;具備完善的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能夠滿足國家核安全局頒發的《“十二五”期間新建核電廠安全要求》。
就海上應用的特點,宋丹戎介紹說,ACP100S結構緊湊、重量集中、重心低、抗傾斜,搖擺能力和抗沖能力強,反應堆相關的主設備均開展過抗沖擊試驗。設計時,充分考慮海上臺風、海冰、雪載荷等對核動力裝置的影響。反過來,反應堆也滿足國標對放射性排放的要求。
公開資料顯示,從上世紀50年代起,美國、蘇聯、日本、德國等國家就利用其成熟的核動力艦船技術,開展民用核動力船舶的研究,分別建造了多艘核動力商船和核動力破冰船。
未來,中國可能被寄希望能在這方面有所表現。
記者注意到,2014年3月17日,中核集團公布的一則名為“中核集團積極推動破冰船項目研發”的消息稱,隨著海洋戰略的實施,極地考察工作越來越重要,而破冰船作為極地考察不可缺少的工具,急需發展。中核集團將全力以赴推動破冰船研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