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戴合声报道:特区政府昨日公布建议修例,由来届行政长官选举开始,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限额将由1300万港元增至1570万港元。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附属法例将於本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
政府发言人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於前日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第45条订立《2016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修订)规例》,以提高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有关附属法例将於明日在宪报刊登。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戴合声报道:特区政府昨日公布建议修例,由来届行政长官选举开始,候选人的选举开支限额将由1300万港元增至1570万港元。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附属法例将於本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
政府发言人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於前日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第45条订立《2016年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修订)规例》,以提高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有关附属法例将於明日在宪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