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 陳勇
過往內地不時被揭發宰殺野生動物、從活熊身上提取膽汁等血淚真相,令人毛骨悚然,最近內地又爆出高等院校實驗動物受虐,以及在動物園及海洋樂園中的動物生活環境惡劣等事件。隨著社會進步,民眾對虐待動物的暴行堅決零容忍,當局必須與時俱進,進一步完善動物保護法規。
內地目前實驗動物的管理工作由《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規範,規定相關人員必須愛護實驗動物,不得戲弄或虐待。但根據《條例》,違例單位只由管理部門視乎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改進、責令關閉等行政處罰,涉事者也只須接受行政處分。這樣的立法位階和罰則,阻嚇力有限。
至於保護觀賞動物的工作,雖說有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動物園管理的意見》加以規範,但對於虐待動物園的動物,同樣缺乏足夠的制裁措施。
愛護動物就是愛護生命,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筆者在今年兩會提交提案,建議內地制訂《保護動物法》,確立禁止虐待動物的一般性原則,防止動物在役使、養殖、屠宰時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并對虐待動物行為訂立刑事罰則。鑑於國家近年積極參與保護非洲大象的國際合作,筆者也促請當局進一步推動禁止象牙及象牙制品買賣的工作,鼓勵消費者向買賣象牙制品「說不」。
動物是人類的朋友,虐殺動物既殘害生命,也不利於人性的培育發展,國家在經濟社會火速發展之際,也應積極提高保護動物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