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國有企業改革的落實年。總書記習近平3月7日在參加黑龍江省代表團審議時特別指出,國有企業深化改革,要“借東風”,激發內生動力,在競爭中增強實力。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以改革促發展,并對國企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提出了要求。
今年1—2月份,央企總利潤增長了4.7%,與去年同期同比則是下降了32%左右。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亞慶分析稱,有去年同期基數較低的原因。但不能否認各央企在穩增長、提效益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可以肯定的是,深化改革是保證各方面利益能夠得到平衡發展,特別是保護員工利益。作為國有企業和央企更應如此。國有企業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多兼并重組,盡可能少破產。”
“不會出現下崗潮”
3月12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亞慶,副主任張喜武、黃丹華和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就“國企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
肖亞慶介紹稱,國企改革任務重,今年黨中央、國務院都做了部署,國資委主要做好九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文件體系,同時研究一些規范性文件,使得改革政策更加具體、更加可操作、行之有效;二是深入推進十項改革試點;三是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國資委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要理清;四是完成國有企業功能界定和分類;五是加大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力度。現在還有一些企業不是公司制,以《企業法》注冊。因此,將加大股權多元化,包括積極推進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六是推進規范董事會建設;七是推動中央企業的調整重組,優化布局結構。去年12家中央企業重組,效果不錯,今年將加大力度;八是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工作,進一步提高監督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九是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進一步明確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地位,把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
改革豈非容易之事。但是現在的環境與上世紀90年代相比大不相同。肖亞慶說,現在企業的底子比原來厚實。“重要的是,現在企業管理者經歷過幾輪的市場波動后,對如何在新的經濟形勢下、市場競爭中,處理好企業發展、員工利益和市場競爭等方面的關系,把握的能力、掌控的能力都日臻成熟。”所以,保護員工的利益始終是下一步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我相信,不會出現下崗潮。”
對于各界比較關注的政企分開問題,肖亞慶表示,下放、精簡各種審批權力,各省、市國資委已經下放了一些權力。國資委也在下放權力,經過清理,取消、下放了20多項審批權力。“隨著清理的推進以及改革的進展,該放下去的一定放到位,該取消的一定取消。”
國企改革需要主動性
國企改革也是今年全國兩會熱議話題之一。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石化原董事長傅成玉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國有企業改革壓力大,需要推動內部改革,改變體制機制,需要主動性。他表示,國有企業與整體經濟、實體經濟增長乏力密不可分,因為國有企業的主要部分還是在實體制造業,實體制造業需要轉型發展、調整結構,但背后的核心是深化改革。
在全國政協常委、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看來,創新是企業的命脈,沒有創新就沒有優勢,結構調整就是一句空話,中國一直在吃這樣的虧。他認為,中國的創新較弱,究其原因,是對國外不夠了解,對自己不夠實事求是。目前,創新存在的障礙主要是:創新的思想和意識不夠,創新系統薄弱、研究能力不足、深度不夠、缺乏持續性,成果轉化率低,原創能力缺乏。
同樣是央企負責人出身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移動原董事長奚國華認為,創新在落實過程中仍有很多問題,如創新文化、創新容錯機制,因此需要進一步探索完善。他建議,發揮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機制體制、考核方式,減少不當干預。
有著同樣觀點的還有,全國政協委員、中交建集團中國公路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志軍。他告訴記者,“現在國企的壓力比較大,作為國企特別是央企,更多的還需要擔當社會責任。”“特別希望政府在‘十三五’時期能夠給企業松綁,讓企業做企業應該做的事情。在改革過程中,允許企業犯錯誤。”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范集湘建議,要進一步增強中國企業的創新動力,激發企業發展活力,給予中國企業充分的市場競爭主體地位,尤其是國有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管理運作。同時,加快中國產品生產標準與國際接軌,提升競爭力,降低成本。此外,政府部門結構、管理職能、權力設計要與新常態要求相結合,提高政府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