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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批准商台新城续牌12年

2016-03-23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周伟立报道:特区政府昨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批准香港商业广播有限公司(商业电台)及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电台)提出的模拟声音广播牌照(包括两条FM电台频道及一条AM电台频道)续期申请,为期12年,由今年8月26日开始,至2028年8月25日结束;并会於2022年作出中期检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强调,审视两台的续牌申请时绝对没有拖延。两家电台都对获政府续牌12年表示欢迎。

  承诺作资本及节目投资

  苏锦梁昨日傍晚在政府总部宣布消息时表示,通讯局认为商台及新城大致上遵守法例规定、牌照条件以及业务守则,并接纳两台的新投资计划,认为两台具有足够财力履行投资承诺,决定以现时牌照条款作为基础,没附加任何条件,建议续牌,行政会议全面评估后全面接纳建议,昨日批准续牌。发言人说,续牌的条件,主要以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现有牌照为基础,另加入两间电台的新承诺及作出适当的更新。

  检讨节目标准持平规则

  商业电台承诺於2016至2022年,在6年内投资共9亿860万元,当中包括资本投资2500万元和节目投资8亿8360万元;新城电台则承诺在6年内投资共6亿8500万元,当中包括资本投资2230万元和节目投资6亿6270万元。

  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亦承诺,会检讨及修订其书面指引,以加强对员工的指引,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电台业务守则-节目标准》中,就关乎香港公共政策或备受公众关注而又具争议议题的真实题材节目所订的持平规定,包括但不限於恰当地持平的规则,以及规管个人意见节目的规则,当中包括订明有需要尽量让多方面意见得以表达的规定。

  发言人说:「有关指引的措施由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提出,以回应市民对某些电台节目是否持平的关注。商业电台及新城电台均接纳通讯局的建议。」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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