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拍攝火災被困者真的“冷血”嗎

2016-04-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大矛

  4月15日下午至16日淩晨,廣東消防官微一連更新五條微博,言辭極為嚴厲地回應了一段名為《火災拍攝者殘忍42秒》的視頻及其拍攝者,稱拍攝者“冷血至極”,“除了袖手旁觀,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必要時請伸出援手”。該視頻顯示:一戶居民樓上突發大火,樓內男子被大火逼到外窗防盜護欄上,哭喊著大聲呼救。據悉,火災14日發生在廣州市花都區,視頻中呼救的男子最終死亡。

  面對突發性的事件、事故或災難,總有個別人完全站在旁觀者的角度,非但不出手相助或打報警電話,反而第一時間拿出手機進行拍攝上傳網絡。對於這種漠視生命的“冷血”拍攝者,除了對其進行道德譴責外,因圍觀拍攝影響救援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面對熊熊大火中被困防盜窗內的慘烈呼救,相信稍有良知的人都不可能無動於衷,更不可能平靜地端著手機拍攝。對於《火災拍攝者殘忍42秒》的視頻拍攝者,廣東消防官微連發五條微博予以措辭嚴厲的譴責,公眾完全可以理解。

  不過,參照相關報道和細看這段42秒的視頻內容,對於拍攝者還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看待。據報道,這起火災起火原因是男子故意縱火,而在大火燃起之後,縱火男子也被逼到裝有防盜窗的柵欄內,在進退無路時,出於對死亡的恐懼,向外不斷發出求救的哀嚎。視頻拍攝者的位置正好處於求救男子對面的樓內,不但可以清楚拍攝到這一幕,更可以明顯看出中間還隔有一段樓頂。而此時的被困男子是在五樓窗台,對於缺少專業設備和專業經驗的一般人,基本沒有任何施救的可能。

  相關報道顯示,就在視頻拍攝的過程中,已經接到報警的消防隊正在趕來的路上——目前並不知道拍攝者在拍攝之前有沒有“報警在先”,或者采取了其他呼救措施。在幾無施救可能,專業消防隊正在趕來的情況下,能夠利用手中的拍攝設備記錄下現場情況提供給消防或相關機構作為某種資料,似乎也不該遭受到譴責。

  面對有人落水、房屋倒塌、平房著火、不法侵害等突發事件,普通人如果能夠施救卻袖手旁觀,社會輿論可以進行道德譴責,如果有黨員幹部在場“見義不為”,還可以追究其紀律責任。但是,明知無法施救而盲目出手,非但無效還可能添亂,甚至搭上無謂的生命,這種情況下選擇不作為,就無可厚非,更談不上是“冷血”。面對發生在距地面近20米高度的五樓火災,在專業消防隊趕來之前,毫無施救能力和經驗的普通居民,除了“望火興歎”和眼睜睜看著生命被大火吞噬,基本沒有施救的可能。

  從現代道德和法律理念上說,面對這樣的突發火災,樓上樓下包括周圍居民,在沒有能力施救的情況下,能夠保障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及早撤離逃生,就是在減少無謂的犧牲和事故災難的損失,同時也是在為專業救援力量騰出空間。見義勇為固然可敬,但畢竟不是法定義務,用崇高的道德標准來“綁架”大多數普通市民,卻也很不現實。

  廣東消防官微連發五條微博對視頻拍攝者進行言辭犀利的回應,這個明顯帶有情緒化的指責似乎有些過頭,僅從42秒殘忍視頻就將拍攝者視為“冷血”不免有些武斷,畢竟到現在為止,拍攝者是誰?當時出於一種什么狀況和心態,包括廣東消防和公眾在內對此均一無所知,而從視頻最後的晃動程度及移開拍攝目標忘了“關停”的匆忙情況看,拍攝者的緊張也並非官微所指的那樣“手機端得好穩”。

  對於《火災拍攝者殘忍42秒》的視頻拍攝者,廣東消防官微也應當消消“火氣”。即使沒有那段視頻,或者拍攝者沒有將其上傳到網上,該視頻所記錄的事實仍是客觀存在的。既然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顯然就不應僅停留於對拍攝者主觀人心人性的譴責、唾棄上,更應從客觀層面反省我們在火災預防、救援上,是否還存在欠缺和不足,應如何有效避免和防范。比如,如何有效防范像防盜窗這樣的火災隱患,如何進一步提高專業消防人員火災救援效率,讓火災視頻中更容易看到消防人員的身影?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