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蘇錦梁
內地與香港於2003年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對內地與香港的經濟合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起着重要的促進作用,也為香港企業在內地發展提供廣闊空間和更多機遇。中央政府早於2011年宣布,在2015年底《十二五規劃》期末,通過CEPA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為逐步實現此目標,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在2011至2013年間,共簽訂3份CEPA補充協議,并於2014年在CEPA框架下簽訂《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廣東協議》),涵蓋大部分服務領域,令廣東與香港率先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服貿協議創商機
在《廣東協議》的基礎上,去年11月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協議》),更進一步將大部分服務貿易開放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內地全境。至此,內地對香港開放153個服務貿易部門,占全部服務貿易部門的96%;當中就「商業存在」的服務模式,有62個部門對香港實行國民待遇,即內地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再無特殊限制,待遇與內地企業相同。在大部分其他服務部門,香港服務提供者亦享有比其他外資更優惠的准入待遇。《協議》同時進一步改善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的營商環境。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大部分服務貿易部門的投資,其公司設立和變更的合同、章程的審批改為備案管理。這項簡化審批手續的措施,令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開展業務更為便利。
《協議》的實施日期為今年6月1日。特區政府會與國家商務部保持緊密聯繫,以期做好落實CEPA的工作,并協助業界用好《協議》的開放措施。
《協議》的簽署,令內地和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使兩地多年來在CEPA下持續開放服務貿易達到一個新的里程碑。隨着內地服務業迅速發展,占整體經濟比重穩步上升,兩地合作正好發揮香港在服務業的頂尖優勢以配合內地構建產業新體系,創造無限商機。
抓緊「十三五」機會
展望未來,全國人大於今年3月中正式通過了國家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三五規劃》),開展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行動,放寬市場准入,促進服務業優質高效發展。其中《十三五規劃》明確表示要發揮香港獨特優勢,提升香港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以及加大內地對港澳的開放力度,推動CEPA升級;亦提出支持香港推動融資、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根據《十三五規劃》的政策方向,特區政府會與中央政府研究磋商,繼續豐富和充實CEPA的內容,配合國家全方位對外開放的發展大局,令香港當好內地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的試驗田,在國家的改革開放過程中,擔當更重要的角色。而香港自身亦可以通過高增值的活動和服務業創新,帶動經濟增長,及應對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化帶來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