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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新政第十天:海关下发过渡政策

2016-04-20
来源:一财网

   博弈仍在繼續。海淘新政第10天,海關的“過渡性政策”終于在外界呼聲中下發了。《第一財經日報》從包括接近海關總署人士、試點城市口岸及部分企業處獲悉,4月18日,《海關總署辦公廳關于執行跨境電商稅收新政有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已經下發到八個口岸處。

 
  但這個過渡性的“去庫存”措施只是讓大家松了一口氣,讓更多的跨境電商企業擔憂的是,這個激起重重波瀾的海淘新政,雖然經過了兩輪調整,卻依然面臨核心監管盲點—通關單。
 
  而更多的人在等待質檢總局最后細則解釋靴子落地的同時,開始與時間賽跑,透過各種渠道,“跑部前進”,以獲取最后喘息的時機。
 
  過渡性的去庫存通知
 
  雖然早在3月底,財政部就已正式發文,確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并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但企業經營范圍的正面清單,卻在4月7日21時左右才正式公布。
 
  眾多政策涉及的企業開啟了通宵模式,因為留給它們調整內部系統與海關正式對接的時間,只有幾個小時。
 
  這同時引發了另一個問題,對于那些在4月8日之前就下訂單,剛剛到岸或者從海外出貨的產品,如果不在正面清單之內,該怎么辦?
 
  《第一財經日報》此前曾報道,根據接近決策人士的解釋,針對保稅園區有庫存和訂單在途的狀況,還會有緩沖期政策。
 
  到4月18日,這個政策最終下達完畢。《通知》核心內容包括對4月8日(含4月8日)前在庫或者在途的商品,不論是否在正面清單之內,都可以繼續銷售,直至售完為止。具體表述為,對于4月8日(含4月8日)前運抵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者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品,不論是否屬于正面清單范圍,均允許電商企業免于補領許可證和通關單,直至售完。對4月8日(含4月8日)前雖未入區但已經從境外啟運尚在運輸途中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品,海關驗核相關合同簽訂日期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啟運日期后,允許相關商品入區。
 
  此外,對于新政規定跨境電子商務個人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為便于操作,年度按照自然年計算,其中2016年自4月8號算起。而各個口岸在具體執行尺度上也會稍有差異,有些口岸執行的標準是,4月8日下訂單的商品,不論是否運輸出來,都可以繼續銷售,直至售完為止。
 
  本報此前亦曾報道,在很多地方,監管部門在“正面清單”要求之后,實際操作考慮到企業的庫存壓力,也在執行緩慢通關放行政策。這讓相當一批在此期間將正面清單之外商品下架的企業相當受鼓舞。但他們中的不少人出于避險考慮,已經在過去的十天內快速調整庫存和品類,將這些下架商品運轉至海外倉改走直郵。
 
  因為在過去兩年中,他們曾經經歷了多輪政策微妙的調整,也因此鍛煉出了敏銳嗅覺。“不論政策如何變,還是得兩條腿走路啊。”
 
  但還有一些人依舊迷惘。一家以進口牛肉為主要商品的跨境電商,過去幾年中在國內保稅區內投入大量資金建了專業的冷鏈設備,但由于牛肉并不在正面清單之中,這些設備現在很可能成為沉沒成本。
 
  關鍵的通關單
 
  在過去10天里,一邊調整品類和庫存,一邊“跑部前進”主動反映情況,或被動接受來自各級部門的調研,成了跨境電商全行業的寫照。
 
  多位參加了此類調研的企業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稱,實質上,即便清單放開,最重要的問題還在一張通關單上。兩批正面清單都顯示,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二線”出區時免于驗核通關單備注。
 
  中國貿促會研究院研究員趙萍對《第一財經日報》稱,這表明跨境電商進入保稅區的監管已經與一般貿易趨同。換句話說,這張通關單意味著未來所有進入保稅區的跨境電商都得按一般貿易方式,申請到各類入境許可證,而涉及到食品、藥品、保健品、奶粉類的要求尤其嚴格。
 
  多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稱,現在跨境電商平臺銷售的此類產品,幾乎都是國內并未銷售的,按照歐美標準生產的長尾產品均面臨準入問題。
 
  但有趣的是,食品、藥品、保健品、奶粉、化妝品這幾個品類,正是國內消費者需求量大、產品標準化程度高、容易以集貨模式進入國內保稅倉的商品,也是國內“陽光化”B2C跨境電商庫存最大的品類。而非標準類的個性化產品,比如皮包、衣服、鞋等,商家則更傾向于從海外倉直郵發貨。
 
  從《第一財經日報》獲得的多份調研材料中可以看到這一趨勢。某知名跨境電商綜合試點城市內的多家企業,訂單都遭遇了斷崖式下滑。由于新政的不明確,多家小電商和非自營平臺電商業務幾乎全面暫停,而其他商家則面臨35%~77%的下滑規模。多位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稱,這源于決策層對進口B2C跨境電商所出售的商品性質的認定,即到底是貨物貿易還是個人物品。
 
  從財政部陸續發布的稅收調整政策來看(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認定集貨模式從海外進入國內保稅區的部分為貨物。
 
  一位保稅區人士對此稱,這引發了一系列問題,因為在以前的監管中,跨境電商中的商品是按照個人自用物品來看待,等同于在海外自行購物。這樣交稅是以個人為主體,如沒有獲得《食安法》注冊的配方奶粉、沒有獲得許可證的進口食品等,都可以視為境外個人選擇的結果,可以直接獲得通關單。
 
  如果一旦視為一般貿易,那么按照執行方式,進境必須有完備的許可證等必要手續才能申請通關單,這就帶來了各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監管難題。比如,超過4位進口B2C跨境電商平臺及品牌商均對《第一財經日報》稱,最近幾天雖然配方奶粉已經獲得進口豁免,但在實際操作中,他們只能銷售保稅倉內已有的庫存,新的訂單并不能從海外進入位于國內的保稅倉,物流陷入停滯。
 
  通關單引發的連鎖反應遠不止以上問題。包括洋碼頭相關負責人在內的多位電商人士對本報記者稱,認定2000元以上不可分割的產品,只能按照一般貿易收稅,就面臨了一個實際操作的問題:由于一般貿易的繳稅主體必須是企業,而個人消費者不能提供一般貿易需要的相關手續去報關,事實上無法交稅,導致這類產品都只能下架。
 
  “我也很頭疼這個新的增值稅發票,我們又不是渠道商,如何做成本抵扣?快遞都已經交過一遍稅了,為什么還要統統加上,再以這個為稅基交增值稅呢?”一位業內人士如是稱。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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