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3

【言论】陈建强:常理论事何罪?

2016-05-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陈建强资料照

  专栏作家屈颖妍上月初以「一场精神病人的起义」为题撰文,就香港民族党倡议「港独」一事,发表个人观感。本来,但凡时事评论,总会是有人激赞、有人狠批,加上该文的主题和切入点都相当「惹火」,引发争议可以理解。然而,今次争议究竟是缘於文中确实存在中伤歧视内容或意图,抑或是有人自我对号入座再借题发挥?

  屈文主要批评「港独」

  新成立的香港民族党公然倡议「港独」,公开招纳「战友」共推「港独」,并称不排除出现武装起义,这是一个冲击香港宪政和法制的大是大非议题,一旦姑息纵容,将会贻祸香江,对社会稳定和「一国两制」构成严峻挑战。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便指出,「港独」违反基本法,政府会严肃处理,并已交由执法机构调查;又透露律政司会从四个方面去考虑「港独」问题,包括公司条例、社团条例、刑事罪行条例和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

  因此,屈颖妍撰文批评香港民族党及其「港独」倡议,是正常和负责任的;纵观近期对她的批评,只集中於涉及精神病人的部分,鲜有提及文章的反「港独」主题和其他论点,反映文章获得社会基本认同,只是就个别字眼存在歧义。

  不应执着个别字眼

  作为「暴风眼」的「精神病人」这4个字,在900多字的全文中,连标题只出现两次,「精神病」3个字则出现1次,如此小篇幅竟能引发大争议,真的不可思议。然而,在细阅该3句「问题语句」后,发现没有什麽震撼。

  第一,标题的「一场精神病人的起义」,撷取自结语中的「一群精神病人的起义已在策动中」一句,两句其实是一句。

  第二,「傻仔」、「黐线」、「神经病」等语,虽然不雅,但若都要捱骂捱告,无疑是妄想被迫害症候群的文字狱。况且,若助语词亦会被当作行动并被追究,试问法理何在?市井粗口会否被认定为性骚扰甚至性罪行?难道要香港回到清教徒世代?

  第三,「妄语怪行」是不少人对精神病人的普遍观感,但却非全面误导和污蔑。至於文中谈及精神病,主旨并非要对精神病人作出负面标签,而在於表达「旁边正常人的反应和演绎」;若是毋视上文下理,断章取义地抽出部分字句大作文章,非常不公平。

  同一段文字,基於观点与角度,各人会有不同的解读和感受,但若只是自我对号入座,便执着於其中的一、两个字,进行鞭挞攻击,非常误导「屈机」。更甚的是,负责执行反歧视法例的平机会,未经依法论法、斟字酌句地尽职审查,便作出具倾向性的回应,令人失望。(香港专业人士协会会长 陈建强)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