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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性侵姨甥女 姨丈囚18月

2016-05-1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现年34岁的心理学女博士,在年仅7岁时遭姨丈性侵犯,27年来情绪一直受困扰,每看电视新闻报道风化案时都感到愤怒和抑郁,其任职烧味师傅的姨丈日前承认非礼罪名,昨透过大状向女事主致歉,明白自己所犯的罪行,需要在退休之龄「还债」。主审法官叶佐文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免却事主出庭忆述不快经历,判其入狱18个月。

  女事主困扰27年患中度抑郁

  叶官在判案後,特意劝喻女事主「以恩解怨」是唯一出路,要宽恕被告,才能救赎自己。叶官续指,今次事件对被告来说是「报应不爽,令人非常难过」。

  叶官称,被告犯案时为36岁,与年仅7岁姨甥女年龄差距29年,明显被告的所作所为不但违反诚信,更影响事主成长及家庭生活,心理专家报告证明事主患有中度抑郁,过去27年来一直蒙受精神创伤,自我形象低,对男士观感扭曲,需要接受心理辅导。

  被告於前年退休,与任职保安员的妻子育有4名年龄由24至32岁的女儿。被告妻女均在求情信中赞赏他是「好丈夫及负责爸爸」。法庭接纳被告真心悔过,乃把量刑起点的3年3个月减至18个月监禁。

  辩方大律师张秀群求情称,被告从创伤报告内容才得悉自己的行为令事主自7岁後,一直独自承受痛苦,沮丧及恐惧,被告深感歉疚,希望藉今次的认罪及服刑,令事主可以释怀及取回公道,更希望他日有机会当面向事主道歉。被告在退休之龄本可享天伦之乐,现为自己27年前的一时性冲动而承受後果,恳求法庭姑念被告过往一直奉公守法及真心悔过而予以轻判。

  7岁留宿姨丈家遭性侵犯

  案情指,1989年某日清晨,7岁的事主到姨丈家中过夜,睡在红色尼龙床上,突感到身体被压住,更有硬物摩擦她阴道一段时间并遭手指插下体,她因害怕不敢张开双眼。当她睁开眼睛後,只见姨丈在旁,自己则下体赤裸,姨丈及後为她穿回内裤。

  直至事主12岁,才知被告对她所作的是性行为,一直没有将事件告诉别人,至前年年底她才告知兄长。去年6月,事主出席一个有关性侵犯课堂,得知事发多年後仍可报警,故10月9日在母、兄陪伴下,约被告在茶餐厅对质,母、兄暗中录音。同日警方带被告返署调查,警诫下他否认控罪。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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