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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整治:支付寶們會被收編嗎?

2016-05-12
来源:网易科技

  相關領域的整治方案正在陸續面世。這無疑將改寫野蠻生長的互聯網金融的遊戲規則,整個行業將迎來洗牌和重塑,這個進程將伴隨中國金融監管架構的大調整。

  從今天起,網易科技將跟隨監管推進的步伐,持續關注專項整治行動帶來的影響與變革。首先,我們關注的是第三方支付。

  文/溫泉

  4月22日,一份文件在網上流傳,這是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專項整治方案,也是自4月14日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行動啟動以來公眾見到的第一份整治方案。

  方案全名為《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全文並不長,有兩個重點:第一,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風險和跨機構清算業務進行整治;第二,對無證經營支付業務進行整治。

  前者直指第三方支付長期以來極具爭議的兩個問題:第三方支付備付金存管問題、第三方支付是否與銀行直連的問題。後者則主要針對長期以來亂象叢生的“二清”機構。

  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的存管方面,之前曾發生過挪用備付金的多起案例,2015年8月以來,央行陸續吊銷了浙江易士、廣東益民、上海暢購的牌照;第三方支付是否與銀行直連方面,其中有銀聯與支付寶的十年恩怨;亂象叢生的“二清”機構背後,是大量的灰色交易以及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

  現在正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續牌和申牌的關鍵期。今年5月,央行頒發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即將到期,首批27家企業將陸續開始續牌工作。從今年上半年到明年上半年,第三方支付機構將紮堆續牌。同時,目前有多達數百家企業在等待申牌。

  “這次整治的核心,從邏輯上講就兩件事:第一,管住資金通道;第二,管住備付金。”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制研究中心副秘書長趙鷂向網易科技指出。他解釋,支付是金融最基礎的環節,中國支付領域傳統的正規軍是銀行體系。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出現之後,在銀行體系之外開辟了新的資金通道,但是監管機構監控不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資金流向,這為賭博、販毒、洗錢等犯罪活動留下了資金騰挪空間。為了防范系統性風險,監管層必然要將這些資金納入監管范圍。

  這次整治,將如何改變第三方支付的遊戲規則?這個行業是否會迎來洗牌?整治方案對普通公眾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有意思的是,網易科技聯系了包括支付寶、財付通、易寶支付、快錢、連連支付等在內的幾家第三方支付公司,他們無一例外都婉拒了采訪。究竟發生了什么?

  能否切斷銀行直連?

  先看這次整治的措施之一——“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必須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逐步取締支付機構與銀行直接連接處理業務的模式”。

  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直接連接,與通過清算機構連接,這之間有什么差別?為什么監管從這裏下手?

  這要從一個小故事說起。2004年,馬雲曾去拜見剛成立兩年的中國銀聯高層,他想找後者解決淘寶網上的支付問題,基本想法是接入銀聯,這樣就可以和所有銀行都接上了。

  可是,這個想法並沒有實現。後來《中國新聞周刊》引用知情人的話報道稱,事實上,剛剛創立兩年的中國銀聯“自己還沒有在互聯網上和銀行打通呢”。

  之後,2004年12月,支付寶在杭州成立,馬雲開始和銀行一家家談判,支付寶與各個銀行直接連接。此後成立的許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在線上都采用了和銀行直連的方式。

  支付寶和銀行直接連接,就是所謂的“支付機構與銀行直接連接處理業務的模式”。如果支付寶是通過銀聯與銀行連接,就是通過“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連接,我們稱它為“間接連接”。

  直接連接和間接連接有兩個關鍵的區別:其一,如果是間接連接,銀聯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資金流動的情況,因為這些資金是通過銀聯進行清算的。但如果是直接連接,由於銀行之間的信息並非互聯互通,除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己,監管層是看不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資金流動的;其二,間接連接的話,支付的手續費要給中間的清算機構,也就是銀聯進行分成,直接連接不用給銀聯分成。

  監管層在乎的是第一個關鍵的區別,也就是看不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資金流向。趙鷂向網易科技解釋:“如果對這部分資金流向一直不加以監管,會有相當的危險性。這種危險類似於2015年夏天股市危機當中‘場外配資’所帶來的風險,監管機構只監管場內的情況,對場外配資不了解,結果場外配資比場內影響還大,這會帶來系統性風險,就像2015年夏天股市的大跌一樣。”

  站在監管的角度,趙鷂同時認為,每個第三方支付機構都與銀行直接連接,是一種資源浪費,因為和銀行直連必須每個都單獨開發接口。同時,這樣的方式會造成不公平競爭,一些規模較小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去找銀行,銀行有的都不願意搭理。但是如果接入統一的清算平台,在接入銀行方面,各個機構都是平等的,這對中小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是利好,有利於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

  可是,整治的結果能否如監管機構所願?一位第三方支付機構資深業內人士認為,確有相當難度。

  一個事實是,此前,銀聯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就此有過多次交鋒,但是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直接連接一直沒有被取消。

  2014年3月的一次公開會議上,中國銀聯總裁時文朝倒苦水說,當時央行已經批准了250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前20家占據了90%以上的市場份額,但這20家千方百計繞過銀聯進行轉接清算,讓中國銀聯的交易量分流得非常明顯。事實上,中國銀聯曾於2013年和2014年分別下發通知想要處理這個問題,但都沒有成功。

  該人士向網易科技解釋了其中的邏輯:以銀行、中國銀聯、第三方支付機構三者的關系為例,由於體制問題,中國銀聯缺乏創新的動力,導致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想繞開銀聯直接和對方連接,這一方面涉及到利益切分,一方面涉及到業務模式的創新。

  在利益切分方面,如果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銀聯與銀行連接,發卡機構、收單機構、轉接清算機構按照7∶2∶1的比例對刷卡手續費進行分成。如果繞開銀聯,就不用把錢分給銀聯。同時,第三方支付由於有巨大的沉澱資金,對銀行來說是大額存款,銀行為了拿到更多的存款,還會給予第三方支付機構相當的刷卡手續費的優惠。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入大大增加,同時銀行爭取到更多的大額存款。在這個過程中,第三方支付和銀行直連,相當於降低了交易成本。

  在業務模式創新方面,該人士告訴網易科技,有很多時候,第三方支付機構很多創新的業務模式得不到銀聯的支持,這也使得第三方支付的很多業務都想繞開銀聯直接與銀行合作。

  “監管層關心的資金流向問題,其實通過技術手段可以實現監控。但是在主要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已經直接與銀行直接連接之後,如果再把連接切斷,恐怕很難。”他認為,“整治方案的表述是‘逐步取締支付機構與銀行直接連接處理業務的模式’,這個‘逐步’二字就留下了很多的空間。如果監管層真下決心必須幹,表述方式應該是限期完成。”

  能否消滅“二清”機構?

  要管住資金通道,除了已經拿到支付牌照的機構之外,還有未拿到支付牌照的機構。也就是整治方案中提到的“對無證經營支付業務進行整治”。

  這些機構業內稱之為“二清”機構,指的是未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卻在持牌收單機構的支持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的機構。

  據此前媒體報道,“二清”機構由於無商戶准入門檻,這幾年在商戶數量與交易規模方面取得了大幅增長,年交易量規模高達上萬億元,甚至超越了絕大部分正規的支付企業。由於沒有嚴格的准入要求,也沒有完善的風險管理措施,這些違規的“二清”機構發展的商戶質量低,且絕大多數不符合正規機構特約商戶的准入要求,一些商戶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其所辦理的POS機常常被用於信用卡套現、從事民間借貸,從而引發風險。

  但是,上述第三方支付機構資深業內人士認為,“二清”機構的消滅同樣難度不小。

  他告訴網易科技,“二清”機構由來有因。最早銀行和銀聯收單的商戶較為優質,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了在競爭中取得優勢、發展優質商戶,采取了降低刷卡手續費的方式。銀行發現之後,沒有采取降低刷卡手續費的方式,卻采取了給刷卡商戶補貼的方式,只要商戶交易規模達到一定數額,銀行就給予一定的補貼,這種補貼類似於我們一般購物時“滿500返200”之類的優惠。於是,雙方打起了價格戰。但是,在價格戰當中,第三方支付機構實際上打不過銀行。因為刷卡手續費對銀行來說是九牛一毛,但卻是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入的絕對大頭,論補貼,第三方支付幹不過銀行。在第三方支付行業,有個經過實踐驗證的“營收平衡線”,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交易規模超過1000億,這個平台才能盈利。如果規模不到1000億,這個平台就是虧損的。為了做大交易規模,許多交易量較小的機構就開始轉賣支付通道,就相當於通過外包公司幫自己拓展業務。這些外包公司就是“二清”機構。

  曾在支付寶工作的張傑告訴網易科技,之前銀行給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接口費用一般在千一或者千二,幾乎所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都會把一部分收單業務外包,通過外包機構來拓展業務。第三方支付機構向這些外包機構收取的手續費一般在千三或者千五,有的規模較大的機構這個費用在百一、百三或百五,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中賺取差價。剛開始,大家只是為了做生意,但是後來就慢慢形成了所謂的“二清”機構,指的就是這些外包的機構。

  “只要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生存危機存在,‘二清’機構就難以滅絕。”上述第三方支付機構資深業內人士指出,並且他認為:“在收單市場刀光劍影、血流成河的情況下,銀行、第三方支付公司作為這個市場的主體,怎樣取得平衡點,以維持市場的基本穩定,監管層應認真考慮、反思。”

  備付金集中存管

  再看備付金存管問題。對於備付金,整治方案提出的要求是,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逐步取消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的利息支出。

  這個問題我們接著支付寶的故事來講。2004年支付寶成立後成長迅速,可是很快又有了新的煩惱。一般來說,消費者在淘寶天貓上買東西,大多數都是把錢先放在支付寶裏,等貨到了以後再把錢打給商家,一般貨需要幾天到一周左右的時間才能到,在此期間,支付寶裏就有了大量的沉澱資金,這部分資金也叫“備付金”。由於這筆“沉澱資金”的存在,支付寶也長期受到占用資金又不發利息的指責。後來,支付寶推出了“餘額寶”,通過餘額寶,用戶在支付寶網站內就可以直接購買貨幣基金等理財產品,獲得相對較高的收益。同時,支付寶也解決掉了沉澱資金的問題。

  其他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截至2015年底,第三方支付沉澱資金總量逾2000億元,比2014年底增長60%,相關資金風險隱患和問題也逐漸暴露。2014年下半年以來,陸續出現多家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造成資金鏈斷裂的重大風險事件。2015年年初,上海暢購事發後,媒體報道,第三方支付機構挪用備付金來理財或者做其他經營項目已成為業界的“明規則”。

  今年1月,央行依法注銷上海暢購的支付牌照之後,趙鷂陸續在財新撰文《是時候集中存管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了!》《創新創新第三方支付備付金利息制度安排》。其中提出,應當對備付金進行“集中清算、集中存管、集中監督”。這個建議提出的背景是,當下第三方支付是與多個銀行合作,備付金也存放於多個銀行,各個銀行之間的信息並不互聯互通,所以監管機構很難知道一個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究竟有多少,從而很難對其資金進出進行監管。如果把這些資金集中起來,指定有資質的銀行進行存管,就可以很好地管住這個錢。

  同時,他向網易科技解釋,取消備付金利息,就是不將備付金作為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存款,而是作為風險准備金存在央行,這個是不計算利息的。這樣做的好處在於,讓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再打備付金的主意,而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支付業務的創新上。

  與此同時,趙鷂向網易科技指出,集中存管後,如果將備付金集中於一家或少數幾家存管銀行,市場利益格局將發生大的變化。支付機構針對銀行慣用的“各個擊破”不再奏效,之前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與銀行的談判當中,因為有較大的業務量而處於優勢地位,由此可以向銀行爭取手續費和利率上的優惠,但是集中存管之後,雙方角色會發生逆轉,反而是存管銀行占有優勢,因為存管銀行必須有相應的資質。

  趙鷂認為,後續還需要相關的制度設計予以平衡。比如,客戶備付金的風險更為集中,支付機構客戶的資金安全集中於少數幾家存管銀行,要設置“緩沖墊”機制延伸保障支付機構的個人客戶資金安全。再次,支付機構對存管銀行議價能力減弱,客戶備付金利息恐下降,影響其收入,特別是一些處於發展中的中小支付機構需要一定的利益補償。

  第三方支付機構直接還是間接與銀行連接,最終影響的是交易成本。大量不規范的“二清”機構帶來的,是滿大街的“信用卡套現”的小廣告,還有販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瘋狂洗錢。備付金管不好,則是資金鏈斷裂的諸多重大風險事件、乃至P2P跑路頻發。

  未來,專項整治的影響如何,這些信號出現的頻度或許是重要的觀察維度。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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