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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促药价「腰斩」

2016-05-2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国家卫计委昨日公布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用於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和用於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这3种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有专家认为,通过国家谈判降低药价确实能使百姓得到实惠,但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还需要加强药品审批、医保等各方面政策的衔接。

  药价贵导致看病贵

  专利药、进口药价格昂贵是导致百姓「看病贵」的原因之一。2015年,国家卫计委等多部委启动针对专利药、进口药的价格谈判制度,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通过以量换价的方式,降低药品价格。

  另据去年国家卫计委通报的数据显示,内地乙肝病毒携带者约9000万人,其中约2800万人为慢性乙肝患者。慢性乙肝是导致肝硬化、肝癌的主要原因。

  此次谈判降价的替诺福韦酯是世卫组织和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推荐的一线治疗慢性乙肝的口服药物。替诺福韦酯属於专利药。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成军表示,在国家首批药品价格谈判试点中,选择病毒性肝炎是符合中国医学临床实践的。

  成军说,替诺福韦酯价格降低后,提高药物的可及性,会推动内地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进程,也会显着降低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

  促同类药价趋合理

  肺癌是内地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病率和致死率居恶性肿瘤首位。其中,非小细胞肺癌约占所有肺癌的80%。此次谈判降价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是用於肿瘤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敏感突变的非小细胞癌患者的分子靶向药物。

  广东省人民医院肺部肿瘤医科主任周清表示,2015年内地新增肺癌病人逾70万人,其中最少20万病人需要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如此算下来,这两项药物年度节省300亿元。此外,这两类药物降价会促进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

  除了降低药品价格,有专家还提出通过加快新药审批来解决用药贵难的问题,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所长魏来指出,以丙肝的治疗为例,2013年,内地丙肝报告发病人数升高达20余万例,通过口服抗丙肝病毒药物,很大一部分患者可以被治愈。然而,目前口服抗丙肝病毒药物在中国还没有被批准上市,不少患者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从国外购买口服抗病毒药物,用药安全堪忧。加快新药审批步伐,及早纳入医保,让患者能通过正规途径获得药物,将使更多丙肝病人获得治愈。

  做好医保支付衔接

  另外,为使谈判结果真正「落地」,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等7部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

  《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将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疗机构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各地要在6月底前完成谈判药品集中挂网。同时,《通知》提出,谈判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医疗机构从药品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国家谈判纠正市场失灵

  有个笑话说,你只要教会鹦鹉说「供给」与「需求」二个词,那麽这个世界就会多了一位经济学家。的确,一切经济行为大都是围绕於此展开的,供给定律与需求法则,就是市场经济的灵魂。

  故此对於政府,经济学家通常持保留的态度,他们普遍认为,政府最好像个守夜人;只要维持基本的法律和秩序,其余的都交给市场。然则市场经济真的是如此简单麽?

  近年来,中国患者海外代购较低价仿制药行为遭受法律制裁,虽然处罚确有依据,但与此同时,尤其中低收入阶层患者饱受贵族药之苦。同样的外国药企的同样专利药,在中国用药量这麽大,药价却比别国和香港地区甚至高出N倍,显然这是不正常的,显然市场失灵了。

  因而市场不是万能的,国家卫计委等多部委从去年起,针对性启动价格谈判制度,从昨天的权威发布来看,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药价「腰斩」,肺癌乙肝三种药品最高降价67%,可以说这种成功将带有突破性。

  或创「积极干预」的新途径

  有人或许会质疑,中国正在推进药价市场化改革,目标是绝大部分药价由市场决定,那麽专利药谈判是否与这一潮流相违背?必须看到的是,这些有特殊效能的独家药、专利药是特殊的商品,不具有可替代性,或者可替代的范围非常狭窄,同时患者对它们的需求很急迫,而且关系重大,因为生命与健康在所有人的考虑中都是第一位的,为此可以不惜金钱。所以这是一种特殊的市场,不能僵化地用自由自愿交易的原则来思考,而必须同时考虑到公正性。故此不能只是由交易双方自发去解决,政府有必要以合理的方式适度介入,因为这代表公共利益。

  所以从根本上说,此次专利药价格国家谈判,是对因弱势患者与国际大药企之间力量严重失衡,从而导致的药价虚高情况的纠正,是对「市场失灵」的纠正,而且这种在医药领域的「国家谈判」形式,肯定会在相关领域起到很好的示范推动作用,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联合,有助达成非市场均衡,以及此基础上的多赢,是一次政府有效介入的尝试,或成为政府「积极干预」的有效新途径之一。路人甲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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